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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生產
事前須評估 過程須謹慎
文╱劉競明
日前國內某助產診所遂行產婦「水中生產」,於接生時不慎發生難產,導致胎兒缺氧,以致男嬰腦性麻痺的意外,筆者不勝訝異。除了同情該產婦之外,並願介紹此一新型生產方式,提供個人看法。
談到水中生產,其英文正式名稱遍查產科學聖經威廉氏教科書,僅在最新二十一版提到一小段。「Immersionin
water during labor」(水中生產),有人認為可以加速產程,有些人覺得對於產婦的產痛過程有緩解之效,但是一篇學術研究指出,水中待產並不能改變子宮頸擴張的速率—亦即俗稱的開幾指,也不能減短產程所需的時間,Kwee教授在二○○○年的一篇研究中指出,二十名產婦在水中生產,其效果顯現母體血壓降低,但是胎兒心跳速率則不變。
事實上水中生產並非新玩意兒,法國早在西元一八○三年就有報導。其後於西元一九六三年蘇聯的柴可夫斯基教授也有水中生產的實驗性報告;近幾年來,因崇尚回歸自然、居家生產,目前美國風行的水中生產也是近年之事。
若從復健科醫師的觀點看水中生產,可以將其視為「水療」(Hydrotherapy)。由於水的浮力,孕婦在水中生產可以覺得體重較輕;同時溫水對於減輕產痛及鬆弛肌肉、放鬆孕婦緊張的心情有正向效果。因此對於一般正常的產婦嘗試性的選擇「水中生產」,學理與實務上都是可以接受的。不過當胎兒出生剎那的第一口氣,通常在胎頭娩出時,假如不慎讓胎兒吸入水份,就會造成肺部感染、吸入性肺炎,嚴重時則會造成呼吸窘迫症候群。
一般而言,在醫院或西醫診所待產,胎兒監視器會告訴您產程狀況,包括子宮收縮與胎兒心跳情形。萬一有急性胎兒窘迫就必須立即剖腹生產;或立即轉院治療,不過時間上可能來不及。或者產程遲滯時,醫師或助產士即應該重新評估產婦狀況,假如因胎兒過大或有其他高危險妊娠情形,即應審慎檢查,決定是否立即剖腹生產,搶救胎兒。
無論如何,水中生產必須事前評估孕婦是否適合採行,待產過程中必須嚴密監視胎兒狀況,生產時胎頭娩出瞬間,動作要乾淨俐落,不拖泥帶水;萬一遭逢緊張狀況,必須及時轉院遂行剖腹生產。總之「安全」、「人性」、「新科技」的生產過程,是孕婦及胎兒「母子均安」的萬全保障。
(本文作者為林口長庚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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