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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徵婚騙財 被求刑七年

〔記者陳燦坤╱虎尾報導〕男子江俊達自稱是雲科大副教授,利用網路對外徵婚,前後竟有十名大學以上高學歷未婚女性上當,詐取金額近八百萬元,檢察官黃楹榆十二日依常業詐欺罪嫌將江俊達提起公訴,並認為江惡性重大,建議法官從重量刑七年。

  起訴書指出,江俊達(卅五歲)八十九年間在嘉義巿一家大賣場就職,捏造自己家世顯赫,指自己是華僑,擁有碩士學位,父母目前旅居加拿大,是台灣知名鞋業公司股東,並對劉姓女同事展開熱烈追求。

  沒想到江俊達勾引上劉女後,緊接著便向對方誑稱遭地下錢莊逼債,陸續向劉女借款六十餘萬元,得手後便不知去向。

  江俊達食髓知味,民國九十年再度以相同手法,誘騙陳姓女被害人相信江俊達「可以給她一個安定的家」,結果將積蓄一百四十萬元借給江嫌,但「白馬王子」隨即消失無蹤。

  民國九十二年二月,江俊達又在網路化名「拿鐵」、「布魯斯」,佯稱自己擔任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多次以「江宗謹博士」、「張銘傑博士」自居,先後駕駛高級名車分別搭載廖姓等八名未婚女性,至雲科大校園參觀、用餐,被害人信以為真與其交往一段時間,江俊達謊稱生意失敗、積欠加拿大鄰居債務未還,陸續分別向被害人詐騙三十至七十萬元不等現金即避不見面。

  去年四月檢警接獲報案,循線前往江俊達南投縣住處搜索,當場查扣被害人存摺、信用卡及偽造證件,並發現八名被害人竟然都擁有大學以上高學歷,且案發當時,江嫌尚透過網路與二十一名不知情女性持續交往。

中華民國93年1月1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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