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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臨時人員 年年溢領年終獎金

〔記者王曉玲╱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核發年終工作獎金傳烏龍,過去市府核發以日計薪的臨時人員年終獎金,皆以日薪乘以卅一天再乘以一點五個月計算,日前市府發現有誤,每年平白多付了一千一百多萬元,決定今年起,依日薪乘以實際上班天數再乘以一點五個月的方式計算,一千七百多名臨時人員平均每人年終獎金較往年少領六、七千元。

  市長胡志強表示,將不追回溢發獎金,人事室也指出,由於中央規定不夠明確,再加上年代久遠,因此不打算追究行政責任。

  台中市政府以日薪乘以卅一天再乘以一點五個月的方式計算臨時人員年終獎金已久,一直沒有發現錯誤,直到一百多位稅捐處人員去年移撥中區國稅局上班後,該批人員發現,換新單位後的年終獎金比往年少,向市府人事室反映,才發現原來市府的計算方式與國稅局不同。

  市府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請示,中央回覆明確表示國稅局採日薪計算方式才正確,因此市府決定自今年起,依日薪乘以實際上班天數再乘以一點五個月來計算年終獎金,獎金將於近期內發放。

  對於該項疏失,胡志強表示,由於年終獎金發放已多年,難以追究行政責任,他相信承辦人員並非故意溢發獎金,臨時人員也非故意多領錢,再加上追回溢領款項茲事體大,因此市府並不打算追回。

  人事室則認為,該項錯誤並非市府錯誤,由於中央對於以日計薪的臨時人員年終獎金規定不夠明確,才會出現政府單位各依自己解釋計算年終獎金的狀況,因此不打算追究承辦人員的行政責任。

中華民國93年1月1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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