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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孕母可以挽救梅艷芳的生命

☉陳昭姿

  根據某些媒體報導,我也向來採訪我相關新聞的中天新聞記者求證,梅艷芳在罹患子宮頸癌之後,因為得知有效治療需要切除子宮,因此可能會阻礙她為人妻與為人母的重大心願,所以延緩了醫師建議的治療,耽擱了癌症治療的黃金時間,以至於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

  即使事業紅透半邊天的梅小姐,竟然也無法免除平凡婦女比較可能出現的憂慮—擔心無法正常生育,因而放棄癌症的治療。雖然她的過世,聽說讓許多女性更加了解做子宮頸抹片檢查的重要性,也促使許多女性因此採取了接受檢查的舉動,但是如果報導屬實,她對重大疾病選擇延遲治療,我擔心或許因此也影響了其他有病婦女的仿效。

  然而,這種其實不該鼓勵的觀念舉止—能生出孩子比保住生命重要,並非正常健康夫妻所能輕易理解,更不是高舉女性權益為口號之女性主義者所能體會。社會大眾,或非在其中的當事人,一定慣例的指稱,任誰也不會反對的話—沒有孩子是小事,生命才是無價;不孕又不是妳的錯,老公應該接受;不生孩子照樣可以追求人生幸福。問題是,這些教科書的論調,如何執行在人心與現實社會?多少父母知道兒孫自有兒孫福的道理,卻又在只要一息尚存的有限生命中,時時刻刻以孩子的健康、情緒苦樂、順逆環境為念!這是情愛人間,不是道理計算。對於想要孩子卻有困難的人,勸說有孩子不一定好,還不如幫助他們完成心願。就在這些外來協助與自身克服的交錯過程中,當事人自然有機會走出適合自己的路,即使未必達成原先的心願。可是旁人絕不能,也無權在一開始的岔路上就自以為是的為這群人指定方向│沒有小孩也很好,或是,收養孩子一樣好。

  代理孕母就是要來幫助無法用自己的子宮孕育下一代的女性。她們或許是先天性子宮病變,或許是後天疾病必須切除子宮,又或許是因為各種原因而使子宮出現障礙。比起其他無法排卵,沒有正常精子,或是生育過程當中需要醫師協助才能克服的各種大小病變,這些人的困境與壓力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卻總在求子的過程中,遭遇最多的阻撓與批判,因為健康社會的某些人不能將心比心,因為健康社會的某些人將道德無限上綱,包括許多健康的女性,以及自稱捍衛女性權益的女性主義者。

  梅艷芳或許可以不用在人生最精華的年代告別人世,她儘可以在疾病早期接受治療,但仍然擁有夢想—結婚生子。當時機出現,她需要的只是尋找代理孕母,以及醫師的試管嬰兒技術。
(作者陳昭姿╱代理孕母法案催生人)

 

中華民國93年1月1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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