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票選總統兩票投公投 320 1次領3張選票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行政院昨日核覆中選會所提三二○和平公投選票設計與投票流程,確定大選與公投將朝「單一票所、同組人馬、一次領票、分開票匭」方式進行,選民可向選務人員主動表達是否領取公投選票,至於投錯票匭,將按過去處理方式,即若為有效票,將列入計票,不算廢票。
領票不投 當心觸法
不過,選民領票後,就必須投入票匭,不能將選票攜出或做其他處理,否則將根據選罷法與公投法,以妨害投票與選務進行處罰。根據規定,將領得之公投票或選舉票攜出場外者,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意圖妨害或擾亂投票、開票而抑留、毀壞、隱匿投票匭、公投票或選舉票、投票權人名冊等者,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院昨日並指示中選會在「簡單、便民、公正、嚴謹」的原則下,未來投開票所的設置,朝「單一票所、同組人馬、一次領票、分開票匭」的方式規劃。據此,三二○具體的操作流程將為:投票權人名冊與正副總統選舉人名冊分開編造↓核對身分↓一次發給一張選舉票及兩張公投票↓單一定點圈選↓分開三票匭投票。
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昨日先召集中選會、內政部等單位代表,就總統大選與公民投票共同舉辦相關事宜進行討論,中選會並隨即於下午召開委員會議,確定未來選務方向。
政院原規劃將兩項公投議題併為同張選票與票匭,不過,由於中選會認為將因此造成計票的複雜度,選民所投的議題一若為有效,議題二無效時,應如何認定該張公投票?經討論後,政院原則同意公投票採取「一議題一張公投票」方式辦理。
標示○╳ 方便辨識
行政院進一步指示,未來公投票與票匭的顏色,應以方便選民清楚辨識為原則,兩項議題公投票將採不同顏色,並與選舉票有區隔,且避免採用與代表政黨色彩有關的顏色。換言之,屆時選民最多將領取三張不同顏色的選票,對應的票匭也會有相同的顏色供選民識別。
針對較不識文字的選民,公投票確定將增列符號,未來在公投票的同意欄不同意欄中,「同意」文字左側增列(○),「不同意」文字左側增列(╳),以資辨識。部分人士質疑這項符號有價值引導,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認為,這就像剪刀石頭布猜拳一樣,是很中性的作法;政院官員也說,有人建議使用AB來識別,但當民眾若連文字都看不懂時,如何能夠辨認英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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