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賄聞 投票前就會起訴
〔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全國地檢機關目前正鎖定四十件總統大選賄選檢舉案展開偵辦,且據指出,桃園和台南檢方已各有一件案子由他字案轉為偵字案,顯示案情升高,被告涉嫌賄選成分大增,很可能在大選投票日之前就會「開花結果」。 據了解,迄至昨日,這些賄選檢舉案中,高達七成多都是招待旅遊疑涉賄選案,而被列為被告偵辦的對象,已達三十人。另外,賄選傳聞較盛的地區,分別為台中和台南,台中檢方共鎖定十九件偵辦,台南鎖定九件偵辦。 偵辦人員還發現,其中若干招待旅遊的疑涉賄選案情,為了不讓查賄單位輕易「抓包」,犯行手法「升級」,一是「不明示」參加遊旅民眾支持哪個陣營,但採取經過包裝的暗示手法,另則是旅遊活動不再完全免費,會酌收一點費用,拉高賄選認定難度。 法界人士分析,這種反制查賄作法,顯然經過高人指點,因為依最高法院過去對招待旅遊賄選案做出的有罪確定判決,除了免費招待旅遊的要件外,也同時要有拉票動作才構成賄選犯罪,而被認定有拉票行為情形,一是在旅遊行程中,明示要求參加旅遊民眾支持特定人選,或者並不公開籲請支持,但候選人會出面與參加民眾握手、致意等。 如今反制查賄作法,改為先向每名參加者收取三、五百元不等的費用,但整個三天兩夜、或兩天一夜的食宿與活動等支付,其實每個人高達數千元之多。 除了「費用不全免」,整個行程中也不明示應支持誰,而僅止於暗示讓參加者「知道就好」,例如讓參加民眾了解辦理或協辦旅遊單位的「屬性」,或者由一些政黨色彩鮮明人士出面和參加者寒暄等。 不過檢調單位指出,「費用不全免」不代表不會構成賄選,像前述「低收費、高花費」作法,仍可能被認定是以「不相當的代價」行賄選之實,即使不明示支持誰,但暗示手法仍可依客觀標準檢驗是否涉變相拉票。 據指出,目前地檢機關偵辦中的招待旅遊賄選疑案,多數是以人民團體名義辦理,也有一些是特定單位或團體出資「協助」社區舉辦旅遊等,多數舉辦旅遊者政治色彩明顯,且源出同一個政治派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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