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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潭電廠供氣案 險被陳由豪綁走
記者歐祥義╱特稿
八年前陳由豪設立東鼎液化天然氣公司,完全是為台電大潭電廠而來。
東鼎公司是在民國八十五年設立,時間與大潭電廠籌設相近,主要股東除東帝士外,還有中華開發、統一、長榮及日商伊藤忠商事等,可是早在公司成立的前一年,東鼎就向經濟部工業局提出報編觀塘工業區,時間點上的巧合不言可喻。
早在台電公司正式公告天然氣燃料供應合約招標前,東鼎就搶先在八十四年向經濟部報編興建緊鄰在台電大潭電廠所在地附近的桃園觀塘工業區,興建天然氣接收站,在天然氣供應競標過程中,佔住了最有優勢的競爭位置。
因為台電公司招標規則中明訂,投標團隊在得標後,必須在短期間內興建陸上天然氣接收站,東鼎早一步卡位,台電的供氣合約可說是唾手可得。
接著民國八十七年前行政院長蕭萬長曾下一道行政命令,指示大潭電廠所需天然氣必須自北部天然氣接收站進口,身為國營事業的中油公司不得參與北部天然氣接收站經營。
此命令作用在把國內唯一具天然氣進口經驗的中油排除在外,並使當時以開發北部天然氣接收站為主的東鼎公司佔盡投標優勢,被疑有綁標之嫌。
政黨輪替後政商生態重新洗牌,陳由豪因為集團財務沈重且影響力大不如前,把東鼎所有股權賣給中華開發,由劉泰英接手繼續玩;不過國民黨時代給中油下的禁足令,在民進黨手上鬆綁,中油是在去年三月決定參加大潭電廠供氣合約競標,七月得標金額為二千九百八十二億元,低於台電的預算金額超過一千億元,這筆金額約是台電四年的盈餘總和。一波三折醞釀長達七年的大潭電廠供氣合約至此塵埃落定。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針對陳由豪指控扁政府收受政治獻金,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昨日表示,台電大潭電廠第一次開標是在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以較高金額標給東鼎公司,當時正值國民黨執政時期,爾後扁政府決定重新評估並在去年七月四日決標,為民眾省下一千五百七十三億元經費。
林佳龍表示,泛藍陣營不斷表示總統大選期間,現任政府都不應推出新的政策,不過,從國民黨執政時急於在總統選舉的前兩三天,就將大潭電廠決標,顯示其自打嘴巴。
林佳龍表示,陳由豪提到的大潭電廠案,當初國民黨執政便是以較高金額決標給東鼎公司,是扁政府上台後,認為此事還要再行評估與檢討,才重開國際標,並於去年七月四日決標,而且,比較執政前後兩時期的決標金額及相關成本,這項計畫在扁政府執政時期,替老百姓共節省成本一千五百七十三億元。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行政院長游錫 昨日上午在高市參加教育座談會指出,陳由豪在舊政府時期以五十億元投資桃園觀塘工業區,針對大潭電廠,企圖用時間綁標,但新政府認為陳由豪違法,改招國際標,結果由中油得標,為國庫省下大筆公帑,否則若由陳由豪得手,勢必會轉嫁至電價上。
游揆強調,陳由豪在國民黨政府時代,獲得內線消息,預做投資,等於是以時間綁標,但未料到政黨輪替後,新政府改開國際標。
〔記者柏松齡╱台北報導〕針對銀行團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二月十六日拍賣陳由豪質押的股票,陳由豪對外表示是第一銀行董事長易人後,股票才低價讓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一銀強調,此與事實不符,一銀只是主辦行,有關催討程序均依銀行團決議辦理,該等股票早在去年七月九日即經聯貸銀行團決議處理,而一銀董事長在去年八月間更換,股票拍賣與董事長易人無關。
一銀指出,一銀也未如陳由豪所言,低價將股票讓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一銀只是依銀行團決議,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執行拍賣程序,台灣金服公司是財政部認定,得接受法院委託拍賣不動產的公司,具有公信力,且依公開、公正的方式辦理拍賣程序,除委託公正第三人鑑價外,為讓有興趣標購者投標,將公告期限訂為一個月,且為讓投標者有時間籌錢,也將繳款期限延長為兩個月。
一銀表示,銀行團會決議拍賣陳由豪質押的股票,主要是此債務積欠多時,而且遲遲未能處理,銀行團都希望能加快處理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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