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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籲兩岸相互承認管轄權

〔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昨天上午十一時於總統府舉行中外記者會,深入闡述台灣在三二○舉行和平公投的內容與意涵。總統提出兩岸簽署「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協議」的構想。主張雙方應致力於建構相互尊重並有利交往的政治關係,相互承認管轄權,互相不阻撓外交事務之進行;並且劃定非軍事區,避免軍事衝突,禁止軍事及經濟封鎖。

  總統強調,三二○之後,願意主動邀請中共指派代表一起磋商兩岸推動協商的方式,以便依循「一個原則、四大議題」進行正式談判。

  總統說,一個原則是確立和平原則:

  一、確立共同維持和平的責任並尋求合作共識:雙方必須共同體認台海和平是共同責任,也應共同合作,以達維持和平的目標。

  二、和平解決一切爭端:雙方必須承諾一切爭議,均應以和平、民主的方式協商解決。

  三、武力使用的禁止:雙方承諾不以武力或其他非和平的方式,威脅或妨礙台海之安全,包括確保其他國家依照一般規範與慣例安全使用台灣海峽。

  四、不片面改變台海現狀:雙方將以和平協商解決主權爭議,在和平及排除軍事威脅的前提之下,承諾不以片面方式改變台海現狀。

  總統解釋,四大議題的第一大議題是建立協商機制:

  一、由雙方指定代表,在雙方領導人直接授權及指揮之下,進行會面、溝通,建立直接溝通的管道,就後續處理的原則、方式、地點、機制及議題的優先順序進行磋商安排。

  二、為推動有效協商,雙方應互派代表常駐台北與北京,以便隨時傳達訊息及溝通。

  三、針對實質問題所進行的正式協商,其方式可在既有的基礎之上推動,例如:可以透過兩岸兩會制度化或採取兩會複委託協商的機制。

  四、「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協議」是一個整體性的方案,未來推動時,三通、開放觀光客等相關議題,均可按雙方商定的順序,展開具體協商。

  總統指出,第二大議題是對等互惠交往:一、互設聯絡辦事處,經常性的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二、給予對方人民法律上的平等保護。三、相互承認法律及司法判決,提供司法互助。四、開展深度的交流及合作,包括:經濟、文化、科技交流的深化。共同打擊犯罪。共同開發經濟海域。漁事糾紛的解決。

  總統表示,第三大議題是建構政治關係。一、基於兩岸人民間的歷史、文化及血緣關係,雙方應致力於建構相互尊重並有利交往的政治關係。二、相互承認管轄權。三、互相不阻撓外交事務之進行。四、國際組織會籍問題及雙方於國際社會中之互動法則。

  總統說明,第四大議題是防止軍事衝突。包括:一、非軍事區之劃定(如:撤除實際作戰人員、設備及飛彈部署),提供時間及空間上的緩衝。二、避免軍事衝突的具體措施(如:軍用航空器及船舶活動範圍及遭遇時應遵循的法則)。三、軍事及經濟封鎖的禁止。四、漁民及其他非公務目的之海上活動的處理法則,以避免因海上糾紛引發軍事衝突。五、軍事演習之範圍及應遵循的法則。六、軍事人員以適當方式進行交流。七、設立由中立客觀人士所組成之監督委員會。


〔中央社北京三日法新電〕中國今天表示已注意到陳水扁總統的演講,且在考慮如何回應。一名國台辦官員說,「我們注意到陳水扁發表了一篇演說,但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未看到任何有關演說內容的報導。」

中華民國93年2月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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