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是向全世界控訴----駁宋楚瑜與泛藍公投三不
☉楊青矗
除夕前一天,連宋舉辦國際媒體記者會,會中宋楚瑜呼應中國反對台灣人民公投,提出公投三不:一、不合法。二、不必要。三、不合時宜。這三不與泛藍的所有立委及政治人物抵制公投的主張一致,這種主張是泛藍迎合中國的意思,在台灣做中國的應聲蟲。泛藍一向恐嚇台灣人不可公投,公投中國會打過來。 人民自決靠公投,這是聯合國憲章明文規定的普世人權。泛藍宣傳美國反對台灣公投,台灣辦公投,阿扁公然抗美。美國反對台灣改變現狀的公投,並非反對台灣防禦性的和平公投。波羅的海三小國公投獨立,是老布希要他們公投的,布希沒有理由厚此薄彼以雙重標準來反對台灣公投。溫家寶訪美,布希向他說,中國如要在台灣海峽動武,美國奉陪到底。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售台灣防禦性武器,保障台海安全有明文規定。並不是我們要依賴美國,乃因台灣是美國西太平洋的防衛線,台灣如被中國拿去,中國的軍艦就可直驅美國本土,對美國的安全造成威脅。這是台灣替美國防衛,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並非美國有義務防衛台灣。再說現在世界各國的船隻,可經由台灣海峽的公海自由行駛,台灣如被中國拿去,台灣海峽成為中國內海,各國船隻無法自由行駛,這一點日本也會幫助美國防衛台灣海峽的安全,所以不必擔心美國和日本反對我們和平公投。目前中國軍力還無法侵犯台灣,台灣要趁此公投向全世界抗議中國在沿海安裝飛彈瞄準台灣,向全世界控訴中國帝國主義要併吞台灣,讓全世界引起公憤來牽制中國。維持世界和平是全人類共同的目標,聯合國憲章也明文規定,這是政府的責任與義務,阿扁有責任也有義務要辦公投。台灣防禦性的公投是和平公投,和平救台灣,也等於和平中國,和平救世界。台灣人民勿聽連宋及所有泛藍政治人物謠言惑眾。宋楚瑜的「三二○公投三不」完全是毫無根據的胡言亂語。 一、宋說「公投不合法」。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許多被殖民的國家,以公民投票展示其全民意志,脫離殖民國宣告獨立,例如波羅的海三小國公投脫離蘇俄宣布獨立,這些國家都沒有公投法。憲法無法解決的主權問題及憲法糾紛,公投展示全民的共識與意志,公投超越憲法,公投代替以武力人頭落地的革命,無須立法。而台灣泛藍佔多數的立法院立了一個使台灣人民無法公投的公投法。天理昭彰,泛藍不小心,第十七條賦予總統有防禦性公投權。儘管三二○公投名稱是和平公投,實質是防禦性公投,這是合法的。 台灣人民對國家主權是否要宣布台灣獨立,或以公投制憲,有公投的權利,不能讓泛藍所立的公投法不能公投,等總統選後,全民應發動公投來廢除泛藍的公投法。 二、宋說:「公投不必要」。是否有必要,前面我已經闡述得很清楚,台灣人民不能讓宋楚瑜做中國反對台灣公投的應聲蟲。公投向全世界控訴中國安裝飛彈瞄準台灣,要併吞台灣,絕對有必要。 三、宋說:「公投不合時宜」。我說絕對合時宜。泛藍的政治人物都說中國的飛彈瞄準台灣早就存在,沒有急迫性。我說等中國飛彈開始向台灣發射的急迫性才要公投,已經來不及,只有任其宰割。所以三二○是最合時宜的公投日期。如果真到「急迫性」,要等公投就完蛋了!到時總統應以緊急處分令,或三軍統率權來下令開戰應急,保衛台灣安全。等公投來決定只有死路一條,泛藍的「時宜」說,都是滿腦子裝屎的送死說,目的僅在呼應中國反對公投。 泛藍又說,公投應與總統選舉分開。此說沒有道理,總統選舉是全國性,選民出一次門投兩種票,省得勞師動眾,也省費用。 美麗島時代的民主運動,沒有人敢提一句台灣主權獨立或台灣獨立,一提便被警總以叛亂罪判重刑,甚至槍斃。 一九八五年台灣政治犯聯誼會成立,章程有「保衛台灣主權獨立」之語,主持會議的蔡有全與許遭德即遭警總逮捕以叛亂罪判重刑。此舉引起全島台灣人的憤怒,在此五年前,台灣人民經過一九八○年美麗島大審的民主洗禮,已不怕國民黨白色恐怖的高壓統治,於是全台各地經常有「台灣要獨立,釋放蔡有全、許遭德」上萬人的示威遊行,台灣獨立的口號喊遍全台大街小巷,前前後後數萬人喊過,經常在喊,雖然是嚴厲的戒嚴時期,怒號聲將警總震懾,數萬人在喊,警總要抓也無從抓起!之後喊台灣獨立,討論台灣獨立不再是禁忌,警總也無可奈何,並在全民意志的團結之下,迫使政府解散警總。我舉此例,要求全國人民,無論外省本省,先來後到都是台灣人,寶島台灣是大家共有,大家賴以生存的土地,應該團結一致,用公投向全世界控訴中國要武力併吞台灣,向全世界表示全民的意志:台灣非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主權獨立,台灣要和平,和平救台灣,和平也可救中國,救全人類。經常喊,經常表達,讓全世界接納來牽制中國,日久中國也就不得不承認台灣主權獨立,並非中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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