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必須作整體考量不宜輕率主張
最近總統大選的話題中,募兵制成為藍軍的主要政見,同時認為役男役期可縮短為三個月,新兵只須施以基本訓練即可退伍。阿扁總統則認為現階段不宜貿然實施募兵制,尤其必須更動憲法的情況下,若不作通盤考量即貿然實施募兵制,將嚴重影響國家安全。 藍綠雙方陣營此次在兵役制度的交鋒,使得這次選舉的國防政策議題,廣為外界矚目。事實上,泛綠陣營早在連戰提出此議前即已提出募兵制的主張,甚至國防部已經開始招募志願兵,並在三軍不同部隊,如陸軍天弓飛彈營、海軍陸戰隊守備旅以及空軍清泉崗修補大隊實地驗證,可見雙方陣營咸已體認募兵制確為未來的趨勢與潮流,但差別則在於泛綠所提募兵制係透過修憲程序的漸進式作為,泛藍則以「立即可行」及「服役三個月」來爭取青年選票,是否可行,並無進一步論述。 其實藍營提出的募兵制,其實質內容,並未在整體國防戰略架構下思考,除了實施基本訓練三個月,依專長列為後備軍人之外,也未提出完整的配套措施,更無視國防部目前局部試辦招募志願兵募不到五成的窘況,這種政策主張,實在令人捏一把冷汗。 實質上,我們並不反對未來以「募兵制」為兵役目標,但國人也應了解,募兵制必須有完整的配套,而非輕率提出就可以實施,以我國國情而論,必須考量到下列四個因素。 第一、憲法及相關配套法令的修正。憲法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的義務」,正式確認服兵役為國民共有的義務。未來如果全面實施募兵制,即意味著人民以自願方式進入軍中服務,是特定少數人與軍隊建立職業契約,有特殊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所以不再是每一位國民的義務。因此現有的憲法條文與兵役法相關規定,甚至於現行從事志願兵實驗依據的志願兵服役條例,都必須做全盤的修正。但如果採取逐年減少役期的方式,並配合替代役的實施,維持現有的徵兵募兵混合制,僅須修正相關條例即可。 第二、兵源的質與量是否充分。能否依賴募兵手段匯集所需的兵源,確保兵源的素質,是實施募兵制成功與否的關鍵之一。徵兵制的優點之一是可以藉由徵集的手段,挑選具備專業知識的役男,從事最尖端的國防科技與軍事實務工作。缺點是服役時間僅一年八個月,且人員流動率較高,訓練成果無法累積。未來國軍新一代武器陸續加入戰備,為滿足專業化與職能化的需求,非常需要長役期與高科技專長的士兵,從事保養與操作。然而,國防部從九十二年起開始試辦招募志願役士兵,原先三個營需求為六四七人,但最後僅募得二九九人,獲得率僅有四十六%。如果連高科技與後勤性質的單位招募志願役士兵的獲得率都如此低的話,其他較艱苦的戰鬥單位,其成效更加難以想像。事實上,當初美軍在越戰失敗後,兵役制度改為全志願役,在初期其所招募的成員素質也非常低落。更何況我國目前對於軍士官的招募情況,未必符合理想素質需求,如果將招募對象降至士兵層級,兵源素質恐怕更難達到理想。 第三、兵力結構與規模。一般實施募兵制的國家,其兵員總數佔全國人口的比率均在一%以下,而且兵力結構也以海空軍及陸軍常備兵力為主。依照國軍現有的兵源總數與兵力結構來看,目前總兵力約三十八萬人,志願役約有十五萬人,義務役約有二十三萬人。雖然國軍總兵力佔總人口數的比率仍高,但此兵力規模卻因為外患威脅與國防戰略所需,雖然偏高實不得不然。進言之,如果全面實施募兵制,就必須募集二十三萬人,才能滿足現有的兵力架構,然以目前招募情況來看,恐怕無法募得如此高數額的兵源。因此可能須將我國兵力規模降至十五萬人左右,才可能全面實施募兵制。甚且,因台澎防衛作戰,陸軍常備部隊與後備兵力仍被視為最後確保戰爭勝利的主戰兵力,故而在軍事戰略與用兵指導尚未改變以前,兵力結構自不應大幅變動,對義務役士兵的依賴當然也不會改變。除此之外,如果後備兵力完全以僅受訓三個月的士兵擔任,則只能擔任步槍兵或其他行政勤務工作,對於重型裝備與高科技武器完全生疏,也將使後備部隊戰力大幅下降,無法勝任守土重責。 第四、全面募兵將使國防預算激增。如果在兵力規模不變的情況下,全面實施募兵制,毫無疑問將會使國防預算巨幅增加。以現今國家財力,根本不足以承擔募兵制的支出。因為國軍每年所花費的人事經費已經超過一千四百億元,如果全部改為募兵,將使國家財政負擔更為沉重,甚而排擠國家其他方面的支出。以人員薪資而言,目前志願役士兵一等兵的薪資為二萬八千元,大約是四到五位義務役士兵的薪資。除了薪資之外,招募志願役士兵也必須有足夠的福利誘因,才能吸引優秀人才進入軍中,這些支出當然會增加國防預算。 平心而論,世界上任一實施募兵制的國家,都沒有針對性敵國的威脅,以我國而言,又豈能相提並論,甚至輕蔑中國對台存在的威脅?因此,我們必須痛心的指出,以「三個月基本訓練」,或可爭取部分青年選票,但其後果將崩壞國軍兵力結構與全民心防,因為,「三個月基本訓練」的役期,非但無以敷應國軍兵力需求,反將成為國防與國家預算的巨大負擔,一旦中國武力犯台,其後果豈非形同「未戰先降」?因此,我們認為,目前我國兵役制度所採用軍士官以募兵制為主、士兵以義務役為主的「混合制」,是兼顧國防安全,從徵兵制過渡到募兵制的最佳制度。況且隨著社會的需求與環境的變遷不斷作出靈活的調整,如縮短役期、建立替代役制度等。綜而言之,選擇實施徵兵制或募兵制,必須衡量國情、國家安全需求、兩岸關係、防衛戰略、兵力規模與結構等因素,作全盤考量方可為之。固然實施全志願役制度確為未來國防政策方向,但證諸現實環境因素,總統候選人實不應因選舉考量,貿然倡導,而成為危害國家安全與國防兵力結構的危險政見,使國家與社會未蒙其利,先見其害。因此,我們呼籲朝野政黨不可再拿「三個月役期」來開國家安全的玩笑,甚而使敵對的中國有不費一兵一卒即可「不戰而屈」台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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