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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小說】

金舖血案─上
◎胡長松
她只有十四歲,值班的警員
認為她在開玩笑。警員是台灣人,
好心叫她快回家。不過她說:我是大溝邊玉寶山金舖的女兒,我看到了一個兇手,我要報案。這樣,一大群警察就圍攏過來。


 鹽埕埔的玉寶山金舖,在大仁路的大舞台戲院邊,靠近大水溝的三角窗。那條街有不少賣高級品的店面,包括金舖、眼鏡行、鐘錶相機店,一色是兩層樓高、大正風格的清水紅磚厝。西邊路底,大舞台戲院對面有一個大菜市場;而東邊是專門賣進口貨的堀江商場;轉角再過去一點的「五層樓仔」,在日本時代剛蓋好的時候就有升降梯,是高雄的第一間百貨公司,也是最熱鬧的市中心。平常這附近的人潮濟濟。白天時,菜攤、麵擔、賣涼水小吃的、年輕小伙子、家庭主婦、歐吉桑歐巴桑、小孩子、看電影的人們、腳踏車、三輪車,從菜市場這邊一路綿延到堀江去;夜晚時,夜燈熠熠,洋裝打扮的少婦們來來往往,還有穿著西裝的紳士們,手牽著全身芳香的姑娘們,在街道上閒晃散步。他們其中有許多是玉寶山的主顧。
 玉寶山的老闆劉興國,高雄在地人,四個兄弟中,他排行最小。他早期曾待過水利會,然後去到台中的寶珍金舖學著打製金飾,戰爭末期,因為日本政府實施「金統制」,寶珍金舖只好關門。劉興國和家裡的人疏開到斗六去,直到戰爭結束,他回來故鄉,便自己開起一間金舖,正是玉寶山。
 一九四七年三月六日,他死的時候是三十九歲。


「開門!開門!」
 劉興國的大女兒彩玉還記得,事情發生後的幾天,雜雜遝遝的車聲和軍靴的響聲,再一次聚集在他們家門口,至於菜市場那頭的路旁邊,彷彿還有菜擔子被士兵踢倒,乒乒乓乓地響著;許多人呼喊奔走,就如同那個黃昏。
 有鄰居大聲叫嚷:「阿秀仔!彩玉仔!開門啦!快開門啦!」
 阿秀是彩玉的堂姊,是她大伯的女兒,長她七歲,在高雄工作,幾年來暫住在他們家。她們聽見聲音,緊張地將門打開,想不到,三四個憲兵押著一個士兵闖進來。彩玉嚇了一跳。這個士兵,正是前兩天她在麵攤看到的那個。
 此刻,他的雙手被鐵線絞縛在背後,腦袋瓜點晃點晃著,臉頰緋紅,好像酒喝多了,醉得厲害。憲兵踢他的腿,叫他跪下。「頭抬起來!」一個憲兵大聲喊著。不過,他的頭愈點愈低。「他媽的我叫你頭抬起來!」憲兵打了他兩個巴掌,一手扠著他的脖子,一手從下巴將他的臉部托高。她看見了他鬍鬚旁邊的那道傷痕。這個士兵眼睛閉上,眼皮垂腫著。之後憲兵將頭撇過來問她:「妳說,是不是他?」
 兩天前,彩玉在診所對面的麵攤吃麵,而他正好就坐在彩玉前面的一桌,他也在吃麵。他體格肥胖,有褐色的臉,脹著有如一塊肉餅似的。在他左臉頰的鬍鬚旁邊,有一道傷痕。最重要的,是有同樣的兵籍號碼繡在他的軍服上。他自己一個人,他沒有說話。這個士兵吃完了麵起身就離開,彩玉很想追上去,不過他有槍,啊,他有一支長長的槍,她多麼害怕啊。她偃著面,眼淚滾下來,答答地滴落在麵湯裡。她一口也吃不下。當彩玉再抬起頭的時候,他已經消失在路口。後來,彩玉忘記自己是怎麼走到那紅瓦派出所去的,她告訴值班的警員說,她要報案。她只有十四 歲,值班的警員認為她在開玩笑。警員是台灣人,好心叫她快回家。不過她說:我是大溝邊玉寶山金舖的女兒,我看到了一個兇手,我要報案。這樣,一大群警察就圍攏過來。其中一個拿出紙筆,將她講的記下來──
──可真正是他?
 其實,彩玉對他們的臉是沒有印象了。那個黃昏,他們闖進來時戴著軍帽,臉用斗笠巾子遮掩著,只露出一雙眼睛,而她唯一能做的,只不過是將其中一個人胸口的兵籍號記牢而已。當時她就像是一個失去魂魄的人,只記得那一串數字,其他的事,其實她至今仍不了解。
 彩玉退兩步。阿秀姊拉拉她的手:「彩玉!妳講啊,可是他?」那個士兵睜開眼,用悲哀的眼神看著她們,之後又將臉垂下。黃昏的光線照著路面的塵埃,彩玉看見另外有幾個舉著長槍的士兵站在門外,他們的身軀彷彿被泛金色的砂質空氣包裹起來。有不少街坊遠遠擠在路對面那排樓房的騎樓下,也有人藏在電線桿的陰影中遠遠望著。
方才四處呼喊的街道,此刻是多麼安靜。
那些憲兵瞪著雙眼,說:「妳看到的,是他嗎?」。
「彩玉!妳講啊!」阿秀姊的聲音些微顫著:「妳快講啊!」
「阿姊!我……不知道是不是……」彩玉小聲地說。
「妳講啥?妳講,可不是他?」
「是啦,阿姊,是他啦,我在麵攤看到的,是他……是他對啦…不過……」
「是他就給大人講啊!不過啥麼?」
「不過彼時,他們的臉掩著,我怕……我怕會不會記錯了……」
「不會啦!彩玉,妳別怕。妳只要給大人講,他,可是那天妳看見的人?」
「囉唆啥呀!一句話!是,或者不是?」憲兵又開口了,這次口氣很兇:「要不,就辦妳們誣告,槍斃妳們!」
「長官,饒命啊!」阿秀跪落來,轉頭看彩玉:「快啦!」
彩玉又念一遍那個士兵胸口的兵籍號碼……
──可真正是他?


 一九四七年的三月初一,他們從收音機聽到前一晚發生在台北大稻埕的事。
 初三晚上,「吃錢官」警察局長童葆昭的黑頭座車,在鹽埕壽星戲院對面的新高雄酒家被燒掉;高雄的街道出現趕走阿山的口號。
初四,開始有槍聲,菜市場邊議論紛紛:聽說有年輕人被憲兵打死在火車站前,包括警察在內的外省政府官員,已經走避到壽山和西子灣;學生在省中集合;市政府和市參議會組成處理委員會;市區的治安開始由市府以及各區公所台灣人組成的治安隊、學生服務隊、青年團來維持。
 初五,剛吃完晚飯,玉寶山隔壁「誠德鐘錶行」的胖子老闆楊昌德就莽莽撞撞闖了進來,嘴裡直嚷著:「國仔國仔國仔!」
「怎樣?」在櫃木台,劉興國抬起頭,一手將黑框目鏡托了一下。
「么壽,整條鼓山路都封起來,聽說有電力公司的員工被那些土匪兵用槍打死在陸橋下,野鹿!人家是要去公司呢!就這樣在路上將人打死!」
「哦!」
「野鹿!難怪有人說要放火燒山。」
「誰?沒智識。燒不掉啦!這兩天這麼濕。」
「嗯,我告訴你,你不要一副沒事的樣子,山上那些土匪早晚要打下來。」
劉興國說:「打下來就打下來,我沒做壞事,怕啥?」
「喔!你實在喔!你被欺負不怕的呢?那些土匪!」
 胖子楊老闆又講起上個月,士兵到他店裡買手錶卻不付錢的事。
「怕又能怎麼樣?黃金抱著跑嗎?」
 楊老闆走後,劉興國嘆了一口氣,轉頭問他的牽手:「彩雲他們,身上帶的錢夠嗎?這回去斗六,不知又要打擾阿嫂他們多久?」
「有啦!我託付順仔二三十塊呢!」
「喔!這樣大約是夠吧。」
 他起身,穿起他的木屐緩緩走到門口,那時,彩玉靜靜地坐在那扇有著四角格子的木門邊。
「阿玉仔,妳會怕嗎?」
(待續)

中華民國93年2月2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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