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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遭偷拍案 再逮兩嫌

〔記者黃敦硯、胡守得╱台北報導〕藝人安迪夫婦在KTV遭偷拍案,刑事警察局昨天續逮擔任「導播」角色的共犯盧、林兩嫌;警方研判,他們在偷拍過程,負責躲在隔壁包廂內以「現場直播」方式,同步監看針孔偷錄的畫面,確保偷拍品質,事後再燒製光碟,訊後將兩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本案主嫌潘經太、陶自輝,日前已被負責偵辦本案的刑事局偵四隊三組及該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逮捕;警方最近接連五天打電話給遠在美國的安迪,但均未能連繫上,因安迪遲未出面,刑事局昨天以恐嚇勒索案中的證人身分,正式對安迪發出通知書,並交給代他報案的台灣友人,要求這名友人儘快請安迪早日返台說明案情。

  安迪則透過美國友人向警方表示,他目前連絡不方便,將等有新的電話號碼後,再與警方連繫,至於安迪是否有吸毒,刑事局將視檢察官偵辦進度,再決定是否會展開調查行動。

  藝人安迪夫婦本月中旬傳出遭人偷拍不當畫面疑雲,刑事局迅速逮獲兩名主嫌,並逐步釐清案情,查出全案由主嫌潘經太在台北市內湖一家KTV設下陷阱,夥同盧姓、林姓兩名共犯,裝設針孔器材偷拍,再由盧姓嫌犯拷貝成光碟。

  事後,嫌犯潘經太至台南找友人陶自輝,及有幫派背景的「阿通」溫姓男子協助,由溫嫌寫恐嚇信寄給安迪勒索。

  刑事局專案小組昨天查出盧姓與林姓男子的身分,並發現兩嫌都在台北市的住處,便持傳喚通知書於昨天將兩人帶回調查,並移送檢方偵辦。

  據盧、林兩嫌向警方表示,偷拍當天,是主嫌潘經太找他們去案發的KTV507包廂的隔壁包廂內,一邊「唱歌」一邊控制無線攝錄機器,但兩嫌供稱,潘經太用衣服將攝錄機器蓋住,故當時他們並不清楚拍攝的對象是安迪夫婦,但警方懷疑這是卸責之詞,研判他們當時即知道是安迪夫婦。

  安迪夫婦被指吸毒部分,因犯罪地為台北市內湖區,據了解,偵辦勒索案的台南地檢署有意將本案一分為二,將吸毒案簽轉給士林地檢署偵辦。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壬貴表示,士檢尚未接獲南檢簽請將案件移轉過來的公文,但因吸毒的犯罪地為北市內湖區,管轄權在士檢;南檢將吸毒案簽請移轉士檢,士檢將依法分案及傳喚涉案人說明,並依程序採髮、驗尿。王壬貴指案件移轉後,若安迪夫婦屢傳不到,才可能簽發拘票或發布通緝。

中華民國93年2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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