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社會•體育
財經新聞
影視娛樂
生活藝文
自由評論
服務專區
首頁
頭 版 新 聞

北市健保欠費 限30天還款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積欠一百零七億餘元健保補助款案有重要發展,台北行政執行處昨日首度找北市府官員協商繳款,但北市府堅持應在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後再說;台北行政執行處認定北市府欠缺誠意,下達最後通牒,限期三十日之內自動履行,否則將依法對北市府的「非公用財產」強制執行。

 另一方面,高雄市政府自民國八十七年至九十一年間,積欠健保局九十九億五千萬元健保補助款,高雄行政執行處昨天邀請市府、健保局等代表協調,初步達成償還費用兩點共識,包括先支付已編列預算的十二億元,其餘費用則由市府提出具體清償計劃。但是雙方在清償計劃的歸還時限上並無共識,健保局堅持一次歸還,財政局則認為應該在有限期限內逐年編列。

  北市府昨日是由法規會主委陳清秀領軍,移送機關中央健保局也派員全程參與磋商事宜;為處理這件少見的「公法人」台北市政府被移送執行案,台北行政執行處長楊秀美親自出席,和陳清秀有精彩的「攻防戰」。

台北市政府堅持 等行政法院判決
  北市府主張,本案移送違法不應執行,此外,健保補助款的計算方式及金額尚有爭議,目前正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已聲請停止執行,北市府認為應在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後,如果確有應付款項,再分十年攤還。

  陳清秀引用大法官會議五五零號解釋,強調北市府照顧轄區居民的責任,應以設籍北市的居民為對象,但健保局以投保單位營業所在地做為地方自治團體撥付款項的基礎,已違反釋憲案的精神,北市府應是補助設籍勞工而不是補助投保單位,加上北市府也是公權力行使的主體,健保局欲對北市府採取強制執行,不無爭議。

  健保局不接受北市府說詞,認為北市府積欠八十九年至九十一年健保費高達一百零七億六千九百九十多萬元,健保局向北市府催討均未獲得善意回應,當場要求台北行政執行處應強制執行。

  楊秀美說,至今行政法院並未裁定必須停止執行,而依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法等規定,不論行政訴訟、訴願等期間,均無法停止執行。此外,楊秀美強調,該執行處是執行機關,對於行政處分實質內容,依最高法院六十三年台抗字第三七六號判例,「債權人有無執行名義所載的請求權,執行機關無審斷之權」,故依法仍須執行。

  對昨天協調破裂,台北市勞工局局長嚴祥鸞表示相當遺憾,她認為,既然是協商會議,雙方應有對案,但健保局對於北市提出的還款計畫,只回以一句不接受,根本不是協商。

  嚴祥鸞強調,市府已經提出還款計畫,一旦判決確定,如有欠款,一定會分十年償還,而市府已向行政法院提出聲請暫停執行,實在沒有強制執行的必要。此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亦將於三月四日再度開庭,希望屆時能出現有利於北市的判決。    

高雄市政府堅持 分五年按期償還
 而也有欠費問題的高雄市政府,昨天由高雄行政執行處召開第一次協調會,由處長陳順昌主持協調會議,健保局經理與高雄市府相關局處進行溝通,確保債權人與債務人的權利義務。

 高市財政局長董瑞斌表示,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高市府這幾年來充分展現還款的誠意,如今中央健保局採取強制執行模式,高雄市府也接受,不像台北市府還要採取行政救濟、釋憲等拖延戰術,高雄市今年就編列十二億元歸還健保積欠款,市長也同意以賣地來分期歸還債務,既然已經走到強制執行階段,一切依照法律規定,雙方都可以爭取最大的空間。

 恰巧昨天市議會通過今年度總預算,財政局表示今天就可撥款五億元還款,今年度還有七億元還款額度,也將盡速在一個月內償還。

 董瑞斌強調,高市府無法同意健保局一次歸還的要求,如此將嚴重擠壓高雄市政預算,會引起老百姓反彈,而且賣地所得短期內也無法達成九十九億元的目標。

 依照行政執行處的法條規定,強制執行債務歸還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市府可以依此擬定五年期債務償還計畫,兼顧還債以及市府財政的需求。

中華民國93年2月19日星期四
新聞檢索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3C生活館 || 健康醫療||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 (C) 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