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就是主權信心的展現
☉邱垂亮
日前,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在國會聽證會發言,說他不認為台灣三二○公投有其必要性,但台灣乃主權國家,有權力自己決定舉行何種公投。台灣統派報紙只強調上句話,故意忽視後句主權國家有權決定舉辦任何公投的結語,居心叵測。 國家舉行公投,當然有一定原則規範,其一就是公投要有法律權威性,公投題目通過後要能依法執行,不然沒有實質意義。我的一位博士學生何包鋼專研公投議題,曾發表論文討論這個問題。他為澳洲塔斯美尼亞大學教授,這幾年在新加坡國立大學的東亞研究所當高級研究員,著作等身,成就非凡。這次我赴東南亞宣導公投,在星大東亞所座談會上,他發言,認為台灣公投如要求中國撤除瞄準台灣的五百顆飛彈,即使百分之九十的台灣公民投票通過,但台灣公投對中國沒有法律權威性,中國根本不會、不需接受,因此毫無實質意義。同理,如果台灣有一天舉行統獨公投(其實台灣沒有「獨」只有「統」的公投問題),台灣人民百分之九十通過「獨立」,反對與中國統一,一樣違背該公投基本原則規範,毫無實質執行權威可言,沒意義。 何包鋼的學理說法有其一定道理,但公投還有其他政治意義和目的,如確定國家認同或凝聚敵我意識。還好,星大座談會會後阿扁宣佈三二○兩大公投題目,都沒要求中國撤除飛彈,而是要台灣人民決定,如果中國不撤除飛彈,台灣應是否採取「購買反飛彈武器」、「與中國建立安全機制」兩項國家政策。阿扁非常智慧地化解了何教授的法理質疑。 在同一座談會上,一位上海訪問學者對我質問時,舉出很多中國學者、官員的反台灣公投說詞,辯稱,如果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舉行獨立或反統一公投,中國也可以同時舉行十三億人民的統一或反台獨公投,以中國眾多人數,一定超越,否定台灣公投人數、公投結果,也即台灣必輸。我用何包鋼的理論反駁他,一樣,中國公投結果對台灣當然沒有法律權威性,台灣為主權國家可以拒絕接受中國的公投結果。那位學者啞口無言。 其實,中國有人一再以「我們也要台灣統獨公投」嚇唬台灣,我認為,中國是在放射阿輝伯說的「空包彈」,唬唬人而已。中國絕對不敢舉行公民投票,中國憲法裡沒有公投公民主權的保障規定,當然也沒有公投立法。中共政權要是敢讓人民公投,那倒是天下一大奇事。中國人民連縣長、省長、人大代表、國家主席都不能直接民選,怎麼可能讓他們直接民主公投決定國家重大政策。假如中國也有「統獨」公投,中國人民能不能也要求舉行廢除共產黨一黨專制、黨政分離、黨退出學校、社區、企業和社團公投?中國當局敢開此潘朵拉盒子嗎?諒他們不敢。 國務卿鮑威爾說得對,台灣三二○公投,也許有需要性問題(我們當然認為有必要),但絕沒有合法性問題。台灣是主權國家,就有舉行任何性質公投的主權在民民主權力,不容友邦美國干預(鮑威爾沒有干預之意),當然更不容敵國中國干涉。台灣人民要對自己有信心,對台灣有信心,對公投有信心。三二○公投成功舉行,就是對美國說「NO」,當然更是向中國說「NO」。(作者邱垂亮╱淡江大學客座教授)
龜笑「猴」無尾
深化民主與持續改革是總統大選總目標
回應「吳憶樺事件像一部台語哭調片」
連戰怎可歧視開茶館的人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3C生活館 || 健康醫療||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 (C) 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