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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倫假釋案 花監先放行
〔記者楊宜中、楊國文╱綜合報導〕因榮星案在花蓮監獄服刑的前立委周伯倫,提出假釋申請已獲得花蓮監獄假釋委員會通過,只要法務部核定假釋,明年二月中旬可望出獄,花蓮監獄說,周伯倫服刑期間表現正常,雖曾有私藏違禁品(現金),但還稱不上重大違紀,有機會獲准假釋,甚至在春節前出獄,但仍須法務部核定。
法務部則表示,每個月的假釋聲請案平均上千件,目前無法證實花蓮監獄已將周伯倫的假釋聲請案送達法務部,但若本月初送出,應可排入明年一月的法務部假釋委員會討論,法務部將秉持「從嚴、從實」的原則審查該假釋案,部長陳定南則強調,部長並未參與聲請假釋的審查作業,他也不是假釋審查委員會的成員,是否准予假釋和他無關,但任何聲請假釋的受刑人的審查,絕對和聲請人的黨派、身分或背景等因素無關,現今討論周是否獲得假釋似乎「言之過早」。
周伯倫被判刑確定後,就將戶口遷至花蓮,如願在去年二月十七日向花蓮地檢署執行檢察官報到,到花蓮監獄服刑,刑期六年。
近二年服刑期間,花蓮監獄雖稱對周伯倫未特別禮遇,但他獲得特別接見的次數,卻是其他受刑人望之項背的紀錄,據了解有百餘次,周伯倫在監獄裡也常有違紀情事,包括去年十一月獄方在他的舍房內起出五萬餘元現金,現金在監獄內被視為違禁品。
周伯倫明年二月即將服刑滿二年,上個月他已提出假釋申請,花監秘書陳憲章說,周伯倫入監服刑至今的累進處遇分數已達二級的標準,可以提出假釋申請,也已獲得花蓮監獄假釋委員會通過,已送法務部核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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