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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厄夢 被勒索140多次
〔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彰化縣一名銀行主管外遇,卻遭施姓情婦勾結黃姓男友以揭發二人婚外情為由,在二年半內向該銀行主管勒索一百四十多次,總金額高達一千零七十六萬多元,案經彰化地檢署偵結,依恐嚇罪嫌將施女與黃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該銀行主管在八十八年間於彰化市一間理容院認識四十四歲的施姓女子,雙方多次到汽車旅館約會,不久後,施女又認識年紀小他八歲的黃姓男子,雙方成為男女朋友,大談姐弟戀。
施女與黃某因為覬覦該銀行主管的財產,所以在九十年間共同謀議偷拍施女與銀行主管偷情的性愛光碟,作為勒贖籌碼,並由施女出面約銀行主管上賓館,隔天再由黃某打電話給該銀行主管,謊稱手中握有銀行主管與施女的偷情光碟,要求該主管拿出十五萬元贖回光碟,否則要將該光碟寄至該主管家中、服務單位,並散播到市場販賣。
該銀行主管心生畏懼交付贖款後,施女與黃某竟然又打電話給該主管表示,因為發現該主管報警,所以第一次交付的光碟其實是空白的,真正的光碟還在他們手中,要求該主管再給卅五萬元,才肯交出真正的光碟。一再得逞後,黃某食髓知味,整整二年半的時間內,又多次以揭發銀行主管婚外情為由,向該主管勒贖一百四十多次,讓該名主管前後共匯一千多萬元給黃某,最後,該銀行主管不堪其擾,才決定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捕黃某與施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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