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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外勞賣淫 「股溝妹」應召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曾從事外勞仲介業的男子黃培鈞涉嫌吸收非法逃逸或逾期的女外勞,再與友人李瑞祺結合成立跨國應召站牟利,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與台中市警局刑警隊昨拂曉出擊,兵分多路搜索應召站的多個據點,逮捕黃、李兩嫌並帶回九名分屬菲籍、越籍及中國籍的賣淫女子。
搜索時,一名蘇姓越籍女子為了逃避警方查緝,竟攀越窗戶蹲躲在九樓外的裸露平台,警方不敢輕舉妄動,最後在警方苦口婆心勸阻下,才乖乖束手就擒,全案在訊後已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外籍賣淫女子也將面臨被遣返的命運。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六隊三組與中市警局刑警隊網偵組最近接獲一名越南女子透過網路越洋檢舉,指中部地區有一大型應召站,專門收留逃逸的女外勞,加以拘禁強迫賣淫,也結合人蛇集團以假結婚方式引進外籍女子賣淫,而她也曾經遭這個不法集團仲介賣淫,但因為收入分配不公平且遭剝削,才會向警方報案。
警方發現中市警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即在接獲檢舉前,曾查獲屬該集團旗下的一名越南籍胡姓賣淫女子,即根據胡女指認,追查出係由男子黃培鈞(三十歲)、李瑞祺(四十一歲)二人媒介接客賣淫。
不過,警方發現黃、李二嫌為規避警方查緝,刻意將旗下女子分散控制及藏匿於台中市南屯區大樓之出租套房,並不時更換據點,經月餘監控,昨清晨趁著賣淫女子陸續返回住處後,兵分多路同步展開搜索。
警方一舉在中市大進街、南投草屯鎮民生三街等據點查獲黃、李二嫌,以及越南籍應召女子六人、菲律賓籍女子二人、中國籍女子一人,並當場查扣帳冊一批、色情小廣告三盒、保險套及潤滑劑等證物。
警方調查發現,該跨國應召站的賣淫女子,每日接客約十次,每次賣淫代價雖自三千至四千元不等,但外籍女子僅分得新臺幣三百至五百元,遭到嚴重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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