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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醫院總額的危機 恐導致全體醫院滅絕」
■陳明哲
對於台灣地區醫院謝文輝理事長「醫院總額的危機,恐導致全體醫院滅絕」之投書(自由廣場,十二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健保局非常重視,特說明如下:
九十三年推動醫院卓越計畫之目的,在於計畫性擇優引導個別醫院,配合衛生政策,減少行政干預專業,以落實提升醫療品質,加強急、重、難症病患照護。基於專業自主的精神,醫界提出之執行方案,已大幅降低參加門檻,與原先擇優參加作為醫院標竿之意旨不同。
醫院卓越計畫實施後,迭生病患就醫權益爭議,包括限(縮)診、轉診、換藥等,民眾投訴及媒體批評均甚多,健保局雖然及時提出應變措施,部分醫院不但不配合,甚至加以阻擾。其後,健保局一方面依據各醫院申報資料,另一方面蒐集各界意見檢討。從客觀資料上發現確實有部分參加卓越計畫醫院有減少服務醫師,或醫師於院外大量兼差的情形;從各界的主觀建議中,也發現對民眾就醫權益與醫療品質的保障,以及資訊公開等的要求,最為重要。
健保局基於維護保險對象權益、醫療資源合理使用及醫療市場公平競爭之前提,將記取九十三年的執行經驗,希望能研擬出更好的方案,以作為九十四年後續執行的基礎。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對醫療服務的支付標準原即透過協商形成,謝理事長若對醫院卓越計畫有所期望,且想法符合民意與醫界共識,歡迎提出具體意見,透過協商機制以成為制度。健保局對於未提出具體、合理、可行的方案,而以體制外的方式脅迫成局的作法,不感興趣,也不會隨之動搖改變現行已合理、合法的規定。
醫院總額成長幅度雖不盡如醫界期待,但每年仍有一定程度成長。醫院卓越計畫實施後,個別醫院因經營者態度或條件不同,正反意見看法亦殊。對於若干醫院以取巧之方法,藉由停診、減少醫師、減少病床、排拒罕見疾病、重大傷病,甚至增加在外兼職醫師以求取不當利益等,健保局雖已責囑各分局加強稽核及宣導,唯仍應於年度計畫執行終了時,確實檢討執行成效及利弊得失。
醫院卓越計畫是醫院總額支付制度的配套措施之一,但絕非唯一的制度。卓越計畫需要每年訂定,即在於可以每年檢討改進,在更能確保民眾就醫權益暨醫療服務品質前提下,我們期待醫界能提出公平競爭的方案,唯有無私、理性的檢討,才是決策與執行單位應有之擔當。(作者陳明哲╱中央健康保險局醫務管理處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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