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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盟錢進中國 債留台灣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喊著「我要薪水」、「我要吃飯」,飛盟國際公司近百名本、外勞昨日到勞委會陳情,希望政府儘速協助追討1500多萬元積欠工資及3500多萬元資遣費,在外勞未領得欠薪之前,不得強制遣返,並立即限制雇主出境。
勞委會指出,飛盟公司允諾提出積欠工資及資遣費清冊,讓勞工確認,並盡力籌措不足之資遣費,該公司同意於12月底終止勞資關係,明年1月3日申請歇業,該公司也同意自救會查職福會的帳,而且,公司需限期繳清積欠工資墊償費及勞保費。
飛盟公司員工紛紛表示,自今年10月份起,資方藉故不再給付員工工資,經台北縣勞工局協調多次無效,雇主始終推託,該公司已連續5年未發年終獎金,勞工總人數僅2百多人,其中外籍勞工佔125人,本、外勞比例高達1比1,政府竟持續核准違法雇主的外勞申請案。
勞工不滿表示,眼見年關將至,有些外勞來台工作不到1、2個月,既領不到薪水,也無吃飯錢,經爭取後,外勞才獲得1天1百元飯錢。
外勞也指出,雖然雇主可能關廠歇業,外勞得以轉換雇主,但未順利轉換雇主者皆得返國,不少外勞遭遣返回國後,事後未領得積欠工資,還得背負大筆仲介債務,他們希望在未領到欠薪之前,不得強制離境,否則勞委會應動用就業安定基金,支付外勞積欠工資,由國家代位求償,向資方持續追討。
工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勞工團體表示,飛盟國際公司成立17年,在台灣是備受稅負優惠保護的高科技電子產業,從事電腦主機板及介面卡等加工、製造、買賣,最盛時期在台擁有2500名員工,在2001年時,飛盟在中國斥資數億元設廠,聘僱數千名勞工,隨後在寧波、上海、北京設廠,但昨日出席勞委會協調會的董事長鄭智元仍向員工宣稱公司無錢可發薪,分明「錢進中國債留台灣」。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表示,經溝通後,飛盟公司現況已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適用範圍,若雇主未依法與勞工協商,將請台北縣政府進行裁罰,北縣勞工局也將在明年元月5日召開正式調解會議,如果該公司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2條禁止董事長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規定時,在接獲台北縣政府提報資料後,勞委會將在3天內召開審查會議。
勞委會表示,飛盟公司約有2800萬退休準備金,經台北縣政府協助進行歇業認定後,將請勞保局、中信局協助辦理積欠工資墊償及勞工退休準備金,以支應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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