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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達案 3被告認罪合捐投保中心500萬
〔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博達案本週持續開庭,其中博達高級專員陸錦志等三名被告,昨天在庭上認罪,自白其犯罪行為且必要時願擔任證人,並同意捐款合計五百萬元,給博達案爆發後才新成立的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這是經濟犯罪案件中,被告捐款給投保中心的首例。
另一方面,羈押中的博達公司副董事長賴哲賢,對於葉素菲帶頭做假帳時利用人頭公司進行假銷貨的犯罪情節,也在庭上承認參與全部過程,本案士林地方法院審判長林秀鳳以賴哲賢充分認罪,當庭諭知以五百萬元交保。
董事長兼總經理葉素菲,雖然也向庭上請求具保候傳,但被合議庭駁回,庭審後還押看守所;博達金融資源中心主管林世隆聲請解除限制出境,也遭駁回。
昨天的準備程序庭共傳喚十三名被告;本案三十一名被告從上週至今,已在三次準備程序庭中全部傳喚結束,今起開庭將進入實質審理程序。
昨天庭上願意認罪自白及同意擔任證人的被告,有高級專員陸錦志、會計經理賈寶海、會計經理賴俊旭,這使本案犯罪情節較輕的一般被告,願意認罪人數達到七人;特別的是,法官諭知他們還要捐款給投保中心,三人均同意,捐款金額分別是陸錦志二百五十萬元、賈寶海一百六十萬元、賴俊旭九十萬元。
其他被告,除賴哲賢等人外,多數否認犯罪,或表示對公司違法犯行不知情,或進入公司服務時相關違法情事已經發生等。
至於葉素菲,昨天僅就做假帳、虛列應收帳款等部分承認犯行,至於涉及洗錢等犯罪情事仍否認,相關供述與檢方當初偵查時的供述差距不大。
本案做假帳部分,檢方當初起訴認定,葉素菲等人涉嫌利用人頭公司進出貨料,在五年中以三角循環方式,共創造出一百四十一億元的營業額。
其中,葉女等人並藉掌握原料供應商存摺、印鑑,將廿一億元的料款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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