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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購中興銀良好資產 聯邦銀創三贏
記者陳中興╱專題報導
中興銀行創下國內金融史上第1家商業銀行因經營不善遭政府強制接管之首例,並於上周完成資產標售。中興銀行處理過程曲折,最後確立將不良資產與良好資產分割處理,在良好資產部份,招標結果聯邦銀行支付金融重建基金71.08億元,取得中興銀行經營權,過程堪稱不良金融機構處理史上一項典範。
回顧中興銀行不堪回首的往事:包括王玉雲、王宣仁等及台鳳集團不當授信案、大三鴻貨櫃公司小額信貸案等30餘件違法超貸案,造成中興銀行陷入無法自拔的經營危機。
雖然台北地方法院已1審判決王玉雲、王宣仁、吳碧雲、李東興、黃宗宏、陳明義等違法掏空涉案人有期徒刑3年到7年4個月重刑,但「錢入私人、債留社會」的不法掏空行為,卻使中興銀行累積負債近900億元。
金融重建基金在民國89年4月進駐監管,並輔導中興銀行增資改善,在確定增資無望後,90年10月起全面接管中興銀,接著即展開一連串資產清理工作。
像高雄企銀、鳳山信合社甚至中興銀行等金融機構,淨值均已呈現負數,換句話說,就算賣光了資產也不夠賠的金融機構,到後來居然成為各方競標的對象,究竟是怎麼回事?
存保公司依法接管淨值已達負數的金融機構,一開始採「統包式」標售,將中興銀行營運資產、不良資產、負債等以賠付方式公開徵求投資者,結果投資人因不確定其財務缺口有多大,於是大砍標價,造成賣方與買方始終無法成交。
經過教訓,終於學會先清理其資產負債,將不良債權部份,先賣給資產管理公司,透過市場機制回收部份債權,再者投資人因為風險透明化,可明確研判資產價值,金融群雄為了取得營業據點,自然會大膽下標。
以中興銀行為例,政府將不良債權標售給資產管理公司,再將中興銀行向同業拆借的641億元,以「掛帳」方式切割,最後剩下的是34個目前仍在營運的分行、1個信託部、12家已停業分行的復業權,形成總數多達47個營業據點之資產與經營權,並將這些有形資產與分行申設權包裝為一個標案,最後在12月9日公開標售。
在這次招標前,金融重建基金已清理掉中興銀行將近900億不良資產,其中含641億現金債務(待立法院通過重建基金增資後再賠付給各銀行),聯邦銀行等4家競標者,所標購的完全是現成的分行及其員工、正常的存放款業務,以及分行申設權。
於是得標者聯邦銀行標得的是乾乾淨淨的中興銀行資產,且透過公開競爭,支付政府高於底價30多億元得標金,減輕全民分擔中興銀行虧空,而聯邦銀行又能一舉擴大經營版圖,堪稱政府、聯邦、中興銀行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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