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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T霸 全面拆看看
中山高速公路兩旁大型廣告看板T霸長期林立,影響行車安全與景觀的爭議不斷,在中央政府再度補助經費後,中南部縣市政府正積極發包拆除工程,其中彰化縣已發包完成,業者並自廿七日起展開拆除作業,這波雷厲風行拆除行動,將為中山高速公路單純的行車環境帶來契機。
台中至彰化 T霸最密集
依「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規定,為維護行車安全及景觀,高速公路兩側兩百公尺範圍內,禁止設置豎立廣告,可是在高速公路兩側仍隨處可見中山高速公路兩旁違規豎立的廣告物,前幾年,監察院對行政機關提出糾正後,仍持續成長,由糾正當時的一千面左右,增加至接近兩千件,在最氾濫時期,全長三百七十餘公里的中山高,平均約兩百公尺就有一面大型廣告物,以每小時行車一百公里計算,大概每分鐘就會從八面大型廣告物呼嘯而過,在廣告物最密集的台中縣市和彰化縣境內,情況最為嚴重,短短數十公里,就有接近六百面廣告,約為高速公路旁所有違規廣告物的三分之一,讓開車族「目不暇給」,分「目」乏術。
高速公路局坦言,目前高速公路沿線查報仍發現約有兩百多處違規T霸,高公局也不斷加強查報通知地方政府拆除,但各縣市受限經費等問題,執行速度不一。
苗栗縣政府建設局使用管理課長丁美君即表示,高速公路兩旁兩百公尺依法不得設置廣告物,違者得強制拆除,但因地方政府經費有限,執行成效不彰,後來由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經費,拆除違規廣告物的件數就比以前多。未來只要中央有補助款下來,縣府就優先拆除影響公共安全的大型廣告物。
台南縣境內國道高速公路旁T霸總計四十九座,也因經費問題,今年預定拆除十座,台中縣府工務局也表示,中山高速公路台中縣路段目前共有一百多面T霸看板,其中,位處公路兩旁廿公尺查報範圍內的共有卅二面,這卅二面將由中央補助款項,縣府負責發包拆除。
在彰化縣境,高公局查報卅四座,彰化縣政府建設局長莊錦煌表示,該局已經將拆除工程發包,承包商預計在九月底前完成拆除任務。
中央促主動 地方盼金援
雖然地方政府認為中央應補助經費,不過中央相關官員舉台北縣市和桃園縣境內高速公路兩旁幾無列管的違規廣告物為例,指地方政府應主動負責拆除違規廣告物,才能對業者產生嚇阻作用。
對於中央官員的說法,台中縣市官員都不表認同,他們表示,高速公路兩旁違規廣告物應由高速公路局負責,而且中部縣市政府財政困難,根本沒有預算去拆除高速公路兩旁的大型廣告物。
台中市政府列管的高速公路兩側T霸共有五十七座,市府在九十三年度預算首度針對T霸編列一百萬元拆除費用,但拆除一件T霸光是機具、人員等施工費用,需要六、七萬元,在獲得中央兩百零九萬元補助款後,都發局已上網招標,將在九月決標,因為拆除困難,預定工期為六十天,每天拆一件。
至於嘉義縣在加強掃除高速公路兩旁T霸後,數量已由十九座減少至目前僅剩的五座。雲林縣九十三年以來新設立的T霸有九座,縣府工務局希望透過連續處罰,逼使業者自行拆除。
兩年多前,中央政府也曾補助地方政府拆除T霸,不過由於經費有限,似乎遏止不了T霸的成長,部分業者雖說要自行拆除,一旦風聲過去,就又重新豎立,現在中山高速公路台中縣路段的T霸數量,至少就是兩年前的三、四倍。
一座T霸出租 數月回本
對於想刊登T霸的廠商而言,要委託製作,上網就可找到詳細的租賃資訊,民間業者檢附清晰可見T霸就在高速公路旁的照片,還分區詳細列出北上或南下的設置地點,並附有媲美行車指南的中山高、二高沿線T霸租賃點路線圖,有興趣的買家只要動動手指,就可在五十多處租賃點中挑選預約。
相關官員私下表示,一面T霸廣告月租約十萬元,一座製作設置成本約百萬元的T霸,兩面廣告出租不到幾個月,業者就回本了,被查到頂多自行拆除移到別處繼續賺錢;再加上部分民意代表為其說項,上至中央政府、下至縣市政府都得買帳。
立委提議鬆綁 不了了之
事實上,兩年前就曾有立委提議放寬高速公路沿線設置廣告的規定,要求開放沿線廿公尺外設置T霸,原比現行兩百公尺的規定為寬,交通部迫於壓力,提出五十公尺外可放寬的規劃,但學者專家及輿論一致反對,批評此舉將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最後此案不了了之。
(採訪記者:陳文正、陳政宜、王涵平、吳俊鋒、陳美年、鄭旭凱、湯世名、王百鍊、吳為恭、張菁雅、丁偉杰、曾鴻儒、李文儀、魏錫賓。 整理:魏錫賓)
T霸拆不盡? 春風吹又生!
記者魏錫賓╱專題報導
中山高速公路兩旁違規廣告物增增減減,但始終未見絕跡,在全台再度同步清除之際,中央和地方政府還是同感悲觀,高速公路局質疑地方政府拆除看板留一手,地方政府則抱怨預算只夠「玩」一回,若不徹底檢討執法方式,在法令交錯規範下,違規廣告物不僅春風吹又生,反而可能花開散落在全台新開闢快速道路的各個路段。
「建築法」、「廣告物管理辦法」、「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等,都可規範高速公路旁的違規T霸,但法令雖明確,地方和中央卻各有所依,這也使得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推卸責任的法寶,直到監院糾正,行政院高層重視,才有掃除非法的契機,如今只要中央補助經費,以財政為藉口的地方政府,就都決定執行拆除,但中央補助斷斷續續,地方執法因此「時而捕魚,時而曬網」。
即使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想法漸趨一致,不過地方政府間的態度成為全面執法的另一關鍵,北部縣市財源較為寬裕,在首長關注下,繳出傲人成績單,台北縣市、桃園縣與基隆市境內中山高兩旁,合計只餘二件列管的違規大型廣告看板未拆除,但廣告業者因此有南移的傾向,攜帶自行拆除後的鋼架,往南尋找其他適當地點重新搭建。
同樣獲得中央經費補助,各縣市看法也相當不同,台中市決定拆除所有列管的T霸,大部份中南部縣市卻只選擇距高速公路路權廿公尺內的違規T霸開刀,執法程度有別,使業者選擇執法寬鬆縣市移入,連未被列管的二高及其他快速道路,也開始出現大型廣告看板。
執法心態是T霸長期存在的癥結,但T霸挑戰的不只是法的問題,單純的安全問題更受關注,楊梅地區就曾有一具T霸因碧利斯颱風過境,在強風吹襲下斷裂,壓毀民房及鄰近車輛,而T霸對駕駛人注意力的影響,更受普遍性的重視,這都不是官方可以姑息的。
建築法修訂後,若中央能一次補助,或是地方政府負責拆除責任,則過去地方政府面臨的執法問題大多可以解決,能否恢復高速公路景觀,就看政府是否真有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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