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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槍枝 常常要人命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台灣的「改造槍械」有多少?改造槍械一旦啟用,常造成非死即傷;這些,開放合法擁有槍枝的美國,可能無法想像。
從全年度各地警方送請刑事局鑑定的一千四百多支各類槍械中,「制式槍枝」和「改造槍枝」(含土造)的比例,約為「一比三」;也就是每送一百支槍,制式槍枝只有廿五支,改造槍枝則為七十五支。
至於改造槍械所涉的槍擊案,有許多案例造成被害人死亡或重傷(見上表),諸如:立委徐志明宅裡發生的改造子彈落地意外擊發傷人事件;又如台北市知名夜店的店長,遭人持改造手槍槍擊致死。
在台灣的治安現況中,改造槍械對人命的傷害時有所聞。
刑事局鑑識科表示,改造槍械的火藥敏感,且穩定差,專業人員在拆解鑑識時,若一不小心就可能發生意外,儘管小心翼翼,刑事局仍有許多同仁在鑑驗槍枝時,因而造成手臂、手指、大腿、臉等部位,受到不同程度的傷痕。
刑事局長侯友宜表示,自三一九槍擊案發生以來,警方積極掃蕩地下兵工廠,已查獲五百多件改造槍械案,有上千支槍械已完成比對,其中過濾出「十多枚子彈」,與三一九槍擊案現場遺留的兩枚子彈相「類似」,且集中於中南部,具有地緣關係。
刑事局鑑識科長程曉桂表示,這十多枚子彈,是從「形狀、大小與尺寸」比對與槍擊現場子彈相類似,而非從「紋痕」比對,這是因目前尚無法從紋痕,將子彈「個化」確認,而僅能就子彈的形狀等加以「類化」,提供辦案參考。
侯友宜表示,警方專案小組已規劃數波專案掃蕩地下兵工廠,盼從查獲的改造槍械或製作工具中,突破相關案情。
兩彈頭同槍管? 未定論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刑事局鑑識科科長程曉桂昨接受記者訪問表示,所謂「非政治暗殺」的說法,應屬個人判斷,非關鑑識科學;她說,正統的犯罪偵查理論上需找到嫌犯,才能確認犯罪動機,沒有「先設定動機,再去抓人」的道理。
至於李昌鈺所提槍管問題,程曉桂表示,已鑑定鉛、銅彈頭的輕微刮擦紋痕,目前僅能說射出這兩個彈頭的槍管特徵很相近,「可能」出自同一個槍管,但仍無法確認為同一槍管所擊發。
至於改造槍管「出自同一機具,同一時間製作,再截成兩段,分別組裝兩支槍」,當然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但一般短的槍管較容易打洞,鮮少有人會刻意將槍管截成兩段,再行製作。
三一九槍擊案中,警方起獲的鉛、銅彈頭與彈殼,鑑識科在兩個彈頭上發現許多類似的輕微紋痕,但因材質不同等問題,仍無法達到「個化」的目標;故,兩彈頭是否出自一個車床所製造,或是否同一支槍管所射擊,結論僅能說是「很相似」。
程曉桂表示,若要進一步確認子彈為哪個車床機具所製作,便要將查獲的可疑車床,進行一百次或兩百次的測試,從中找出獨特的痕跡,再比對,便能加以證明;查獲可疑作案槍枝時,也須如此。
據悉,現階段警方正全力查察全台車床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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