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罰單不成立案 員警錯開最多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民眾收到交通罰單提出申訴,就算真的是因警員認證錯誤,回覆的撤銷罰單公文上竟仍寫「勉予撤銷」,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說,此種情況引發很多民怨,政府應有認錯的勇氣,並要求警方加強警員寫數字及英文字的訓練,開單時務必更加用心。
台北市一至七月有一百六十五萬件交通違規案件,其中不服取締而提出申訴的有一萬六千餘件,有二千一百六十一件申訴成功,而申訴成功的原因,以員警認證錯誤最高,佔百分之卅八點七,其次則是違規屬實惟舉發具有爭議。
台北市交通大隊大隊長陳銘政昨在交通會報中提出說明,警員認證錯誤,最主要是因車號看錯,像是O和D就常被混淆。另外,根據過去交通裁決所「員警認證錯誤」申訴成功案件中,最常出現的是「B」看成「8」,或是拆成「13」兩個數字、還有「1」與「7」混淆、「G」開成「6」等烏龍狀況。
交通局長林志盈則為警員說話,認為若處分一時不察舉證錯誤的警員,恐怕會影響警員未來開單告發的意願。不過,與會部分官員對於警員因看錯車號而開錯罰單頗不以為然,認為警方如果能夠與監理處連線,寄出罰單前可以核對車號與車型是否正確後再舉發,可以避免民怨發生。
台北市副市長金溥聰則以自身申訴成功為例,認為民眾遭人「張冠李戴」已經很不高興,還得大老遠親自跑到裁決所提出申訴,就算警方讓申訴案成立,但回覆的公文竟寫著「勉予同意」撤銷,民眾的觀感當然不佳。
馬英九說,如果真的是警員認證錯誤,就應該要表達歉意,「做錯就認了」,一定要有認錯的勇氣,下次改進就好,執法單位應將心比心,不要讓民怨擴大。
馬英九說,未來回覆民眾撤銷罰單的公文,若真是警員認證錯誤,一定要有道歉及承認錯誤的話語,同時相關單位也應研擬用資訊方式與監理單位連線,減少人為疏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