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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廠弊案 檢調大搜索張榮味公館
〔記者鄭旭凱、陳燦坤、黃淑莉、楊政郡╱綜合報導〕雲林縣林內鄉焚化廠弊案再掀波瀾,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昨天將雲林縣長張榮味列為被告,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組,同步搜索縣長公館及縣政府縣長辦公室等處,從公館吊走一只保險櫃,並在縣府把張榮味的行程檔案燒錄成光碟帶走,十六日將傳訊張榮味到案說明。
雲林地檢署十一日與中機組召開專案會議,經分析案情,決定傳訊張榮味說明,沒想到張榮味十一日上午就向行政院請了十二、十三日兩天的假,昨天也未露面,外界對此不尋常情況議論紛紛,承辦檢察官蔡啟文則認為應屬「巧合」。
雲檢去年接獲檢舉,指林內鄉焚化廠工程涉及不法,蔡啟文今年六月首度率中機組搜索縣府環保局、地政局及承包商達和、達榮環保公司,先後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環保局長顏嘉賢等八名官商獲准,其中顏嘉賢等六人於本月九日羈押屆滿獲釋,一度傳出案情將進入收網階段。
檢調調查,林內焚化廠工程土地購地款支付兩億兩千萬元,但地主只收到一億元,林內鄉長陳河山及前林中村長柯火墀坦承分別收受「仲介費」一千八百萬元及八十萬元,其餘一億餘元流向不明,檢方追查資金流向,懷疑可能與張榮味有關。
昨天清晨六時許,檢察官蔡啟文、黃裕峰指揮中機組幹員兵分多路,前往張榮味位於虎尾鎮平和里青埔公館,以及位於斗六市的縣政府縣長辦公室搜索,另指派兩路人馬搜索相關人士住處。
檢調抵達縣長公館時,僅張榮味小女兒張怡郡在家,中機組幹員出示搜索票入內蒐證,查扣一箱監視錄影帶及一只保險櫃,由於保險櫃重達兩百多公斤,於是僱用吊車運走。
檢方表示,原先希望打開保險櫃供檢調了解,但因張榮味夫婦「外出」無法開啟,臨時決定貼上封條查扣,運回雲林地檢署保管。
上午八時,中機組搜索縣長辦公室,由縣府參議黃仁隆陪同搜查公文櫃及秘書室,並將八十八年張榮味上任以來的行程表燒錄成光碟片,行動持續至十時許結束。
檢調昨天遍尋不著張榮味,調查員一度請縣府秘書聯繫,但包括張榮味本人及隨扈手機均關機,請縣長機要秘書及張榮味的子女聯繫,也是同樣情形。檢調已將傳票送達縣府官員代收,官邸部分則由家屬代收傳票,請張縣長於下週一主動到中機組報到。
雲林縣府昨天下午由副縣長張清良舉行記者會表示,縣府尊重司法調查,林內焚化爐興建案係遵照環保署制定規範辦理,且是延續歷任縣長施政,並無弊端,縣府團隊和張縣長都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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