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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內廠由地方招標 環署管不著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環保署強調,興建焚化廠的十年來,從未發生過相關弊案,雲林林內還是第一起,該廠是民有民營,由地方政府辦理招標作業,基於地方自治,環保署無法管,而屬於環保署負責的二十一座公有民營焚化廠,招標過程絕對沒有問題。
另因垃圾減量與環保團體的訴求,環保署將停建施工中的新竹縣與苗栗縣兩座焚化廠,使得垃圾焚化廠興建計畫提出以來,從原本的三十六座,三年來陸續減少十一座,未來二十五座運轉後,每天處理的垃圾量約兩萬噸。
行政院在八十二年、八十五年通過興建三十六座公有民營與民有民營(BOO與BOT)焚化廠。
由於近年來垃圾減量,加上環保團體不斷抗議,環保署在林俊義擔任署長時,開始重新評估,陸續停建桃園北區、彰化縣、台中縣大安與台南縣七股、台北縣第四座與台中市第二座焚化廠。
由於前環保署長郝龍斌堅持「一縣市一焚化廠」,使得焚化廠政策檢討停擺,他去職後,接任的張祖恩在環保團體壓力與行政院永續會要求下,今年五月又停建花蓮縣、澎湖縣與南投縣三座。
不過,剩下的二十七座焚化廠每天仍可處理二萬一千噸的垃圾,但民眾每天製造的垃圾量僅一萬八千噸,環保團體對此並不滿意。
環保署解釋,表面上焚化廠的處理量多了三千噸,但一般事業廢棄物可以送進垃圾焚化廠,如果把每日家戶垃圾加上一般事業廢棄物,事實上是大於二萬一千噸。
但為尊重各界意見,環保署近日又重新檢討評估,目前以新竹縣廠與苗栗廠停建的可能性最大,但兩廠施工已達兩成,一旦停建還涉及賠償的問題,至於未來垃圾處理,環保署也將協助兩縣朝向區域合作方式解決。
焚化廠在設計上,通常有一至兩座焚化爐,目前全國已有十九座焚化廠運轉,台中烏日與台東縣焚化廠正在試燒,即將正式營運,而取消新竹縣與苗栗縣後,僅剩林內、宜蘭利澤、基隆與台南永康仍在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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