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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下修民法利率上限 銀行公會擬說帖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針對立法委員將提案修改民法第205條,迫使銀行降低年息20%的最高利率,銀行公會已委託律師事務所,完成各國利率水準的調查,未來將以此做為說帖,反對立法院進行違反利率自由化的修法動作。
近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頻頻抨擊信用卡、現金卡高達20%的循環利率不合理,行政院消保會也跳出來召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審議案,律師、學者及消基會代表均猛批銀行循環利息過高,部分立委更將提案,以修法方式降低民法第205條的利率上限,由現行的20%降低為10%至12%。
面對消費者保護團體的質疑,以及立委將修改民法第205條的大動作,銀行公會決定「主動出擊」,委託律師事務所調查全球各國的循環信用利率水準,配合銀行業的經營現況資料,準備以此做為銀行業者的說帖,阻止立法院做出違反利率自由化的舉動。
據了解,銀行公會的這份說帖,是以調查全球各國的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水準,以及信用卡等商品的特性、銀行的經營現況等資訊,以使立委諸公能通盤、全面的了解銀行業的各項商品,進而維護市場的自由競爭。
根據該報告所進行的調查,目前全球各主要國家的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上限,除了澳洲屬於「無利率上限」,其他各國根據上限的高低,分別為菲律賓的39%、美國的36%、印尼及英國均為35%、香港及馬來西亞為30%、韓國與新加坡為24%,其次則為台灣的20%、日本的15%。
該項報告中也明確指出了銀行業者的訴求,包括修法不可違反利率自由化,以及若因調降利率導致銀行倒閉或停止相關業務,消費者恐將再度回到地下金融體系,冒著更大的風險,重新向地下錢莊借錢。
銀行公會指出,消費者團體以存、放款利差做為主要訴求重點,忽略了不同金融商品的差異性,銀行並非所有的融資利率都收取20%的上限,以有擔保品的房貸為例,目前指數型房貸利率僅有約2.4%的水準,銀行的放貸利率幾乎都已貼近成本。
至於使用循環信用的族群沒有房貸擔保品,固然屬於所得水準較差的弱勢,但銀行並非慈善事業,除了考量資金成本外,還需承擔風險,以及股東的權益,希望這份說帖未來能夠獲得立委諸公的認同。
〔記者陳麗珠、黃美惠╱台北報導〕針對立委將提案修法降低借貸利率上限一事,部分銀行相當反彈,認為現在信用卡及現金卡循環利率達18%以上的原因在於,銀行必須承擔高呆帳風險,一部份的利息收入是用來打銷呆帳,政府不能「要羊兒肥、又要羊兒不吃草」,利率水準應該由市場決定,政府亟欲介入是落後國家的表現。
銀行高層主管說,目前民法對於借貸利率不超過20%上限的規定,其實金融機構的放款利率甚少達到此一上限,只有信用卡及現金卡因需承擔高逾放風險,以致循環利率會達到18%以上。
銀行高層主管說,現金卡及信用卡都是高逾放的商品,利率高主要是部分收入用來打銷呆帳,倘若將民法最高借貸利率降低,影響最大的就是現金卡及信用卡市場,可能會導致沒有足夠資金可以打銷呆帳,屆時將再度造成銀行的高逾放比率。而很多借不到錢的人只能轉向地下金融,那時民眾借款成本絕不只20%。
銀行高層主管強調,借貸利率水準都是個案處理,依照個人或企業的信用概況評估,給予不同的利率,如台塑可能會有相當優惠的借貸利率,其他公司則不然,這都是因為資金成本以及風險不一樣所致。
三商銀主管指出,立委有意修法降低借貸利率的上限,必須透過公聽會方式彙整各方意見,不能夠單方面想降低借貸利率上限就降低利率。
外商發卡銀行高階主管表示,對照亞洲各國的信用循環利率,香港約是24%,印度、印尼更是在30~40%之譜,台灣接近20%的水平,其實不算偏高,主管機關如果要朝金融自由化、國際接軌方向前進,就不應干預市場自由機制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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