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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井分屍案 廣德強改列正犯 被求處死刑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地院審理台中縣龍井鄉女保險員命案,昨天經過五個小時辯論,案情出現重大變化,檢察官當庭變更法條對兩被告均求處死刑,陳金火坦然面對,請法官趕快判他死刑,他不會上訴,而廣德強異常冷靜表示沒意見;法官宣告該案辯論終結,定本月廿六日宣判。
死者的父親昨一早就到法庭,指被告兩人禽獸不如,要求法官判處兩人死刑!他發現法官、檢察官多次給被告機會,勸他們坦承犯行,但兩人卻非常狡猾,還互相推諉,最近她女兒托夢安慰他說,社會上還有許多正義之士,司法一定會還她公道,但他對於愛女遭到如此悲慘的遭遇,心中一直難以釋懷,講到激動處多次哽咽難忍。
蒞庭檢察官指出,經過辯論後,可以確信該案是被告陳金火與廣德強共謀,而廣德強又缺錢,就想找死者下手,由廣某打電話以談保險為由邀約被害人出面,而在案發之前,廣某就到機車行對面商店購買兩副手套準備作案時使用,被害人到達陳金火的機車行後,兩人即相當有默契,由陳某拉下鐵門及開大音響音量,廣某以童軍繩勒住被害人脖子,陳某則協助壓制被害人手、腳,被害人反抗,但不敵兩男人的力氣而昏迷,而兩人誤以為被害人已死亡,將被害人抬上二樓,奪走被害人身上財物,廣德強又對被害人強制性交,並共同計畫分工、分屍,因此認定兩人是因財及色而起意,觸犯強盜、強姦而殺人罪,請求兩人均判處死刑。
檢方原本是依殺人、毀損屍體等罪嫌起訴陳金火,求處死刑,另依殺人未遂、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廣德強,求處二十年徒刑;但經過法庭審理後,檢方昨天在法庭上當場變更法條,認為被告兩人是基於強盜、強姦而殺人罪共犯,對兩名被告均求處死刑。
昨天辯論庭上,法官一一提示物證及筆錄,法官提示一副黑色手套時,陳金火供稱,是事發前廣德強拿他的錢去買的,準備給兩人戴,而廣德強全程都戴手套,他沒有戴;廣德強坦承買手套,也坦承犯案時全程有戴手套,不同的是他說是陳金火拿錢叫他去買,檢察官發現這項新證據,更確認這是一件預謀案件。
法官指出,陳金火的態度表現反而較坦然,對於問題都是盡情供述,但是廣德強回答問題,只有「是」、「不是」、「不知道」,回答得很簡單,陳金火還說希望法官判他死刑,他不會上訴,而廣德強面對檢察官求處死刑,只說沒意見。
法官當庭向被告宣示,檢方原以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起訴,經審理期間的調查,發現有變更法條的必要,當場告知可能觸犯的法條,法官宣告辯論終結,並訂本月二十六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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