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詐騙 金融、電信開戶 擬雙身分查核
六月起轉帳設限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詐騙行為日漸猖獗,為全面展開查緝與防堵行動,行政院昨天召開跨部會會議決定,自六月一日開始,金融卡新開戶者將不主動提供非約定轉帳功能,非約定轉帳金額限定每日最高新台幣十萬元;而為防堵人頭戶,政府將仿照美國等先進國家作法,研究對於金融開戶與電信開戶者,採取雙身分證明文件查核機制。 政院表示,雙身分證明文件查核機制是指要有兩份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也就是除國民身分證外,還須建立如駕駛執照、健保卡等第二張證明文件,但因工程浩大,具體實施時間目前無法確定。 鑑於人頭電話氾濫,經常成為詐騙集團工具,交通部電信總局將在一週內與電信業者協商完畢,加強控管易付卡張數及流程,凡是購買超過五張易付卡的用戶,將建立監控機制,並落實易付卡的通路控管,以確保可以追查出易付卡的售出地點,同時也將嚴格要求電信業者確實核對、登錄用戶申請的身分資料,並定期查核,凡是未落實配合的業者,最重將可依電信法相關規定予以撤銷或廢止許可。 行政院昨日由政務委員許志雄召集內政、交通、法務、財政等部會正副首長,就防堵詐騙行為舉行會議,同時做成上述決議。 警設反詐騙專線 為加強協助民眾防範詐騙犯罪,內政部長蘇嘉全昨晚宣布,內政部警政署將於下週一於全國各警察局責任區提供專線號碼,如果民眾接到不明電話或簡訊,可以打專線電話,警方將提供協助查證電話或簡訊內容是否屬實。 為嚇阻詐騙犯罪行為,蘇嘉全宣示,凡是詐欺犯罪歹徒,警方都將以治平專案或懲治流氓條例從嚴處置。 法務部次長謝文定補充指出,未來檢方偵辦相關案件,將以從嚴、從速的原則處理,而且一定會聲請羈押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組織犯罪規定,首謀將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從犯也要被處三年到七年不等的刑度。 謝文定也向詐騙集團喊話,只要集團份子願意出面檢舉其他共犯,並且順利繩之以法,只要符合證人保護法規定,檢方一定對檢舉人從寬處理,甚至不予起訴;如果無法不予起訴,至少予以緩起訴或向法院請求緩刑。 除了透過加速訂定「第二類電信通訊監察標準」,健全第二類電信事業規範,交通部電信總局也將對外島地區基地台,調整電波涵蓋範圍,以遏阻不法份子在中國大陸沿海地區藉行動電話遙控詐騙。 電信業配合監控 交通部次長蔡堆表示,未來每家電信業者都必須配合執行監控機制,並儘速配合檢警調閱相關資料,但他也強調監控機制不會影響合法使用者權益,請民眾放心。 財政部次長楊子江則表示,為保障存款戶權益,財政部已經要求各金融機構自四月一日起建立存款戶影像留存機制,未來則將進一步建立身分證明文件,財政部將商請銀行公會及業者,在今年六月一日以前,就建立雙身分證明文件查核機制研商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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