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長賄選案 又八人判刑 高市議會將補選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高分院昨天下午宣判高雄市前議長朱安雄夫婦涉嫌賄選案,八名議員分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到二年十個月不等,除了議員李榮宗外,另七人確定喪失議員資格,當中四人確定坐牢。目前因此案被判刑確定而議員資格遭取消或自動請辭的議員已達十七人,超過議員補選的十四席門檻。
高市議長賄選案,原本有詹永龍等八名議員因判決有罪確定,議員資格被撤銷,及前議長朱安雄、議員黃芳仁另涉嫌高雄市議員賄選案,喪失或請辭議員人數共有十人,加上昨天宣判七名議員資格被撤銷,至今共有十七人,超過議會補選門檻十四人,確定高市議會將首創台灣自治史先例,因賄選案而舉行補選。
另八名議員判決無罪並確定,及前民政局長王文正處徒刑六月。朱安雄、吳德美涉案部分,擇期再開庭。
昨日宣判的十七名被告包括:議員簡金城處徒刑二年十月、江振陸處徒刑二年六月、張清泉處徒刑二年二月、朱文慶處徒刑二年、李榮宗處徒刑一年;議員曹明輝、陳乃靜各處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議員蔡慶源期約行賄和期約受賄各處徒刑六月,併科執行刑十一月,得易科罰金。
議長蔡見興、議員黃石龍、黃添財、陳漢昇、許崑源、王齡嬌、藍星木、童燕珍八人均無罪;前民政局長王文正處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四年。
判決有罪八名議員當中,江振陸、簡金城、張清泉、朱文慶均二審定讞,議員資格被撤銷,將入監執行。曹明輝、陳乃靜也二審定讞,並因褫奪公權,喪失議員資格;議員蔡慶源涉及期約受賄部分,屬二審定讞,連帶議員資格被撤銷;李榮宗處徒刑一年,因涉及期約行賄部分,可以上訴最高法院。
判決書指出,九十一年間前議長朱安雄(通緝)、吳德美夫婦為參選議長,與市府前民政局長王文正等人共謀涉嫌賄選,被告簡金城等人涉嫌收受朱五百萬元賄款或期約賄選,及被告蔡慶源等與其他被告間涉嫌期約賄選,被檢調單位查獲。
議長蔡見興等八名議員涉案部分,二審合議庭調查,沒有證據顯示蔡等人收受賄款或期約賄選,當中議員陳漢昇、黃石龍、黃添財三人收取朱安雄五百萬元是借款,因此認定蔡等八人均無罪。
高雄高分院昨天判決結果,與原審大致相同,僅有議員曹明輝一人,由無罪改判有罪,另議員陳乃靜由二年六月徒刑,改處徒刑六月,理由是陳並未收到吳德美五百萬元賄款,僅屬期約賄選階段,從輕發落。
賄選案共有四十名被告,二審目前僅存朱安雄夫婦尚未宣判,副議長蔡松雄涉案部分在最高法院審理;被告王文正、議員李榮宗和蔡慶源涉及期約行賄部分,可以上訴最高法院,其餘卅四名被告均判決確定,當中有卅人是議員,判有罪廿一人,無罪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