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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土地繼續開發還是保護?

浦忠成

 過去一般的刻板印象總認為,「山地同胞」(即今原住民)居住山地區域,平地人居住平原地帶。其實,半數以上原住民並不居住山區,而是住在花東縱谷及東海岸地區,甚而居住蘭嶼的雅美族人的部落都靠近海邊。根據估計,目前已經有十六萬原住民人口居住在都會區域。同樣的,在次第進入台灣後,漢系福佬、客家族群亦有不少人在平原區域已經有人先占開墾,只好進入山區尋找生計,所以「平地人」亦非全然居住平地。而今,依據九十二年五月的人口統計資料,居住於三十個山地原住民鄉的漢系族群人口已有四萬二千多人,這些先來後到陸續成為山地區域的住民者,不乏已經有數代的時期,從早期入山交易、開墾、伐木等,以至後來的簡易販售、工商事業投資經營、土地租用之類,有的固然獲致相當利潤,大部分居民亦並非能稱富裕,他們與山區的原住民共同生活在經濟資源匱乏與生存條件艱苦的環境,一起見證了台灣山地區域變遷不已的歷史過程。

 由於台灣地狹人稠,加上原住民族與漢系族群在社會文化與經濟操作形式的殊異,確實讓兩者間產生一些摩擦與對立,譬如土地自然資源的爭取、掌握與運用,以及對於山地原住民政治參與的保障、土地解編、原住民族土地處理等,整體經濟力量遠較原住民為好的山區住民,對於這些課題的遲遲難以獲致解決,其急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過去對於原住民族土地的保護規定與違法承租買賣的事實,卻不宜逕以「解編」與「開放」來處理,否則對於過去枉法的行政人員未予追究,對於明知違法的原、漢居民,這是縱容,對於國家具體的法令,這是嚴重的藐視與傷害。

 山地區域的原、漢人口持續增加,加上對於土地資源處理的思維不能緊緊追隨環境保育的步伐,「有土斯有財」,總錯覺為所有土地必須「開發利用」,才有價值。多風多雨多震的台灣島嶼,其脆弱的程度在過去數年的天災巨變中,已經充分驗證,對於山地區域是否還要「積極開發」,許多經濟及生態專家都已經有過定論,如今以「導入平地資金與技術」及「解決原住民族保留地違法使用」為由,要對於占七十%以上宜林地的原鄉山坡地進行開發資金、技術與土地租用和買賣行為的通關,有識者會不會擔心更嚴重反生態開發成倍數出現在山地區域?而接續的生態浩劫與自然反撲,是否都在我們的政策評估之內?至於自清代以迄今日,雖然不周全,但總算還在苦撐的原住民族土地保護政策,是否從此瓦解?原、漢對於土地都有不同卻能相互補充的思維與方式,大地是我們的母親,如何善待她,國人應該仔細思量。

 (作者浦忠成╱台北市立師院教授、原民會副主委)

中華民國93年4月2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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