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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3年4月13日星期二

《社論》

稅制改革應考慮國家整體經濟發展

 財政部長林全日前表示,稅改當務之急是取消軍教免稅,實現稅制公平,同時取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調降所得稅邊際稅率,此後再談調高營業稅率。他認為依此循序漸進才可得到社會支持,實踐稅制改革。我們肯定林部長的用心與敢言,但我們仍不得不指出,這樣的稅改方向及順序仍有商榷的餘地,希望政府和林部長能再更深入思考。我們要強調,稅改的目的是要讓國家經濟發展得更好,讓人民生活更好,而不只是追求一部分人心中的公平正義或偏好。

  先就取消軍教免稅來說,對一般人而言,軍教免稅這個名詞給人一種軍教是免稅特權份子的感覺,因此社會上確實有很多人不滿軍教免稅的做法。我們也反對這種政策,但我們也深知改革的阻力,所以就整體財稅改革而言,取消這項政策更需要慎謀而動,避免拖累其他的改革事項。

  軍教的薪水主要是由政府支付的,林部長也明講,取消軍教免稅所增加的稅收,將用於提高軍教人員的待遇,因此不會增加整體的稅收。換言之,政府給軍教的總薪資扣掉從軍教收到的總所得稅收將大致相等,因此這項政策其實只是軍教人員內部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如果每個軍教人員的情況都相同,這項政策等於是白做,因為每個人薪水提高而稅負也提高,使稅後所得不變,這樣改革的意義就有限了。因此,取消軍教免稅是否一定要先加薪,也仍要進一步通盤檢討及研究。

  再看取消促產條例的問題。反對產業租稅獎勵的人認為,賺錢的產業得到獎勵是不公平的,他們似乎認為各產業的稅負都一樣才叫公平。但在國際競爭的時代,許多產業競爭的對象不是國內的其他產業,而是外國的相同產業,因此要讓本國廠商和外國相同產業的廠商負擔大致相同的稅負才叫公平。當外國相對產業的稅負低於我國時,我國的廠商之獲利能力甚至競爭力低於外國廠商,這對本國廠商是不公平的。而廠商為了提高獲利甚至為了求生存,很可能到國外投資甚至整個搬到國外去,國家經濟發展將因此受到傷害,同時就業率也因而受到影響。

  即使不談國際競爭問題,目前促進產業升級的租稅獎勵政策,其實是依據企業各種努力的社會利益所制定的,也就是所謂功能性獎勵,是非常符合經濟學理的做法,絕非不公平的特權。例如企業研發和人才培訓雖然可以提高企業本身的利益,但同時也可能因技術和人才的交流或相互學習,使其他企業得到利益。這種外部利益依經濟學理是該由政府給一點補償或獎勵,才能使社會上這種有外部利益的行為不會太少。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目前所訂的獎勵範圍和方式當然有必要定期檢討以符合國際競爭和外部利益的改變,但主政者絕不宜任意用公平性做藉口來反對這些合理的政策。所謂用到促產條例的人大部分是有錢人,形成不公平,這種說法是有語病的。因為促產條例適用的範圍很廣,並非只有大企業和高科技產業。即使是大企業,許多員工和股東也未必是有錢人。如果基於國際競爭、留住產業、以及鼓勵研發等具有社會利益之活動而獎勵產業,其利益是整體的經濟發展,並非只是給少數有錢人好處。

  倒是取消促產條例而要同時降低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的主張,百分之百只有很有錢的人得到好處。我們不反對降低所得稅的邊際稅率,但我們認為不管由公平的角度或由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這項政策都不如對產業的合理獎勵有利於國家的經濟發展。

  最後有關提高營業稅的問題,我們覺得國內的共識已經很高,財政上也有需要,因此只要總體經濟條件合適,也就是不致使物價上漲太高,也不會因稅負無法轉嫁而使廠商無法負擔,就可以提高營業稅率一、兩個百分點,實在不必等其他稅制改革,可以先做,更不必先取消軍教免稅和促產條例以後,再來調整營業稅。我們肯定林部長是有能力思考且有膽量做事的人,希望他在著眼於財政收支之同時也能兼顧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使兩者獲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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