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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治 新 聞
強化邊境管制 旅客名單須先通報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為配合全球反恐行動,我國邊境管制作為將更趨嚴格,並擬比照美、澳等國,要求飛機、船舶入出我國機場、港口前,應事先向政府單位通報「入出國及過境乘客」名冊,以利治安單位查察國際恐怖份子、人蛇偷渡集團與走私違禁物品等案件,違者將處罰鍰。
行政院高層官員表示,為避免交通主管單位及運輸業者反彈,這項措施也擬在「設定條件」前提下實施,其餘狀況仍可按一般方式進行。
行政院政務委員葉俊榮昨日主持審查「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國安局及內政部出席官員在會中提出上述建議,但交通部出席官員對此有不同意見,認為基於交通便捷化,提供資料恐造成業者提高成本與負擔,同時亦不符國際公約與慣例。
交通部出席官員並表示,乘客資料涉及隱私,政府單位雖因國家安全要求取得,但應符合比例原則,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的方式;況且按現行規定,乘客於入境時已填具資料,應足以提供所需資訊。
針對兩造觀點差異,擔任審查會主席的葉俊榮表示,基於邊境管制需要,他會做出綜合決定,但必須參考國際飛航組織、芝加哥公約第九項附約以及幾個國家的實務做法等,他將在下次審查會聽取更完整意見後,設計出完善的機制。
行政院官員也指出,邊境管制趨向嚴格,是現今各國的趨勢,我國自然不會例外,以保障國家整體安全,但就成本考量及業者接受的程度,他認為新措施將可在設定條件情形下實施,
其他狀況時仍可按一般方式進行。
昨日審查會中,包括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與國安局出席官員均支持強化邊境管制的必要性,並指經過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後,已是世界趨勢,包括美國、澳洲等國家均要求飛航該國的航空公司,必須將報到櫃檯所蒐集的旅客資料,於班機起飛後傳送該國做事先審查。
另外,治安單位在偵辦相關案件時,往往需要航空公司提供入出國及過境乘客名冊,包括原機過境、轉機過境旅客情況,以利於循線查察,基於目前來到台灣的中國偷渡犯問題嚴重,實有必要課予運輸業者提供的義務。
行政院相關官員認為,蒐集旅客資料,確實是美國在受到恐怖攻擊後採取的積極作為,台灣在比照的同時,也要考量所能承擔的能力。
為因應邊境管制必要,內政部這次提報審查「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總計刪除三條,修正六十六條,增訂十五條。
修正重點還包括:配合移民署設立,可進行移入人口面審機制,防杜假結婚等非法入境;另為吸引高級優秀專業人才及國外資金,草案增訂高級專業人才及辦理投資移民的外國人,得直接申請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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