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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充外公 中國人士潛台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中國人士非法進入台灣,出現新招!利用假結婚方式來台的中國籍男子謝小興,以二千至一萬元代價,吸收台北縣板橋榮民之家三名七旬老翁充任「假外公」,再透過依親方式,引進三名中國籍男子入境,三名中國男子來台後,目前行蹤成謎,台北地方法院承審法官指出,這已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偽造文書罪,判處謝小興(在押)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負責引介老榮民給謝小興的計程車司機周慶安與榮民王炳全,各遭處徒刑六個月,兩人均可易科罰金,充任「假外公」的三名王姓榮民,則遭判刑四至五個月,三人均可易科罰金,四榮民均獲緩刑;本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卅一歲的中國籍男子謝小興,以假結婚的方式來台居留,九十年間居留期滿時,謝某即以偽造文書方式向境管局申請延期。

  九十年四月間,謝小興透過在樹林火車站排班的周慶安,認識板橋榮民之家榮民王炳全,三人遂接受綽號「阿忠」的中國籍人士隔海遙控指揮,密謀以違法方式讓中國人民來台,最後三人想出「假外公」的方式進行。

  去年十月間,謝小興等人以二千至一萬元的代價,僱請板橋榮民之家的三名榮民充當「假外公」,再以依親的方式,於今年三至五月間先後引進陳志祥、林長文及鄭金國三名中國人士來台。期間,周慶安則負責接送老榮民及中國籍人士,並從中賺取車資三千餘元,謝小興則收取「阿忠」支付的一萬五千元佣金,而三名中國籍人民來台後至今下落不明。

  承審法官指出,謝小興等被告以偽造文書等方式,使中國籍人民進入台灣地區,危害我國治安及國家安全至鉅,本應予嚴懲,但因被告均坦承犯罪,遂從輕量刑。

  此外,承審法官也考量,四名年逾七旬的王姓榮民若遭判刑,榮民身分均將喪失,無法繼續居住在榮民之家內,也無法再享有退輔會醫療等相關照料,恐將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遂予四名榮民緩刑二至四年。

  承審法官認為,此應為一集團性犯罪,據悉檢調單位目前正積清查是否仍有集團份子在逃,同時追緝假依親名義來台的三名中國籍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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