縫縫補補幾多年!
☉胡文輝
「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這是國共對抗時代,國民黨政府諷刺大陸在中共治下「一窮二白」景象,於今,早已不彈此調,而且,國共兩黨常彼此寄希望於對方,而被質疑有「眉來眼去」之嫌。 這句話倒是可借用在中華民國憲法歷程,一九四六年底制憲、次年底實施,但隨即因國共內戰,國民黨政府逃到台灣,這部憲法新衣,也順便「打包」帶來台灣。 這部打包的憲法之衣,在台灣並沒有打開,以下事例就可佐證: 蔣介石總統因無法處理內戰問題,辭職下台,到台灣卻「復行視事」,自己再黃袍加身,翻遍整部憲法,那有下台又上台的規定?根本就是違憲、毀憲! 依據憲法第一屆立委應在一九五一年、國代應在一九五四年任滿下台,但卻在沒有任何法源下繼續任職,這又是毀憲、違憲,憲法如破布般被丟在一邊! 接著是縫縫補補,事後透過大法官釋憲等,替國民黨政府非法統治台灣的事實遮羞,把憲法當做獨裁者的遮羞布。 再來是一九五○年的臨時條款,完全是為蔣介石連三任量身訂作的「國王新衣」,才有第一任總統蔣介石,第二任「余又任」,第三任「吾三連」,第四任以後「照例連」的笑話。 李登輝擔任總統時代,經六次修憲,已有「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雛形,但這件「中國製造」的舊大衣,怎麼大修也不適合台灣。 憲法是人民總意志形成的,不能再縫縫補補、無奈穿著,人民正期待一部台灣新憲法誕生!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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