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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自 由 廣 場
共創理想的閱聽環境----「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成立宗旨
☉盧世祥
台灣自十六年前媒體解禁以來,惡性競爭導致媒體的內容普遍向下沈淪,除了少數例外,公眾所期待於平面媒體的「開卷有益」、電子媒體的「開機喜樂」,已近奢求。一九九○年代自由化的電視事業,對於台灣媒體環境衝擊尤大:電視新聞的報導求快卻失真而不完整,談話性節目強調對立衝突常不講理,綜藝節目聳動低俗且缺乏營養。
多年來,公眾對於媒體的表現頗不滿意,有的甚至把它視為社會亂源之一。有些人期待媒體自律,也有熱心公益者推動媒體通識、媒體觀察、媒體改造等工作。不過,不論透過自律或他律,民主台灣重要社會支柱之一的媒體,其表現似乎仍與公眾期望有相當的落差。顯然,就監督媒體善盡社會公器責任的目標而言,仍然有諸多可為之事。
今(十一)日成立的「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代表一群關心台灣媒體健全發展的公民團體,打算以具體行動,協力建構健康、清新及公平正義的閱聽環境。在成立大會上,聯盟以電視綜藝節目為標的,公布不良節目及其廣告主名單,呼籲廣告主與閱聽大眾共同抵制。
具體言之,這個由公民團體自發性籌組成立的聯盟,至少有幾個特色。
行動性是其首要特色。面對甚不理想的媒體表現,聯盟呼籲各界,不能只是關起門來罵電視、摔報紙,必須採取行動,產生足夠的壓力,方足以透過他律最終迫使媒體自律。
聯盟鼓勵閱聽大眾主動與媒體互動:看到媒體良好的表現,即不吝給予稱許;對於表現惡劣的,亦應勇於加以抵制。關電視、退報刊是資訊消費者主權的具體展現,打電話、傳真及上網陳述,亦為閱聽大眾的應有表態。一家媒體對於同一報導或節目,一天只要接到五個來自閱聽大眾的反應,即可能有所調整,產生良善結果。
聯盟本身,亦將架設網站,設立專線電話,接受社會大眾投訴,並透過與媒體互動,把相關訊息告知公眾。聯盟並打算必要時經由直接與媒體溝通,對廣告主進行道德勸服,向主管機關陳情訴願,乃至於以遊說立法機關,直接訴諸公眾等方式,實踐監督媒體的目標。
這是一個關注媒體的平台。聯盟的發起團體,分屬婦女、兒童、文教、醫療、環保及媒體不同領域,其關心閱聽環境的著眼卻是一致的,這也反映了整體社會對台灣媒體未能善盡公器職責的共同關切。發起的團體依其屬性,投入關心並監督媒體的分工,並透過聯盟這個平台及策略結盟,為共同目標一起努力。而其成功,則有賴更多公民團體及閱聽大眾的加入參與。
媒體事業不妨把聯盟視為諍友或益友。自媒體解禁以來的台灣新聞專業表現如此,對於有志追求職業尊嚴、榮譽及卓越的新聞從業員,這實在是不甚光彩的現狀。電視節目亦然,除了讓觀眾經由付費多了較多選擇,本國節目的整體表現並不足以令從業員引以為榮。更嚴重的是,有人把媒體當成會下蛋的雞,自己拿走了雞蛋,雞屎卻由社會去承擔。公眾不應坐視這種把媒體當做生財工具,其負面效應或外部不經濟卻丟給眾人承受的不合理情況持續。
聯盟因而矢志從他律著手,改變甚不理想的媒體及閱聽現狀。對於有意重拾職業尊嚴榮譽的新聞工作者、不滿媒體惡質狀況的從業員,聯盟的目標與他們是一致的。對於近年受夠了媒體諸多惡形惡狀的閱聽大眾,台灣明天要更好,一定要有較為像樣的媒體產業及閱聽環境,聯盟正是閱聽大眾這方面最忠實的僕人。
(作者盧世祥╱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執行長、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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