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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2年10月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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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由 談鏗 鏘 集

新憲時間表

 陳水扁總統日前以民進黨主席身分宣示,二○○六年催生台灣新憲法,引起爭論,但從其宣示內涵來看,這項憲政改革總目標的「新憲時間表」,其實並未脫民進黨公投黨綱或台灣前途決議文等基調。

  就當前台灣憲政困局,就台灣改革及發展願景,就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等來看,制定新憲議題,都到了不能迴避,必須正面看待,交由社會討論的時機,陳總統以黨主席身分提出此議題,不同政黨各有主張,各自堅持,不能因立場不同,硬加欲加之罪,更不應藉「中國的暗影」施壓!

  不過,政治講理也較力,從政治現實觀點,新憲的時間點,雖定在二○○六年,但關鍵仍在二○○四年總統大選,即明年的總統大選勝敗,將對新憲時間表產生關鍵影響。

  如果陳水扁總統連任成功,則新憲時間表,將是一個重大政治承諾,必須在二○○六年全力促其實現。

  如果連任失利,則民進黨屆時將是在野黨,要貫徹二○○六年制新憲,必須從民意力量,透過公民連署,推動制憲公投,這就觸及目前的公投範圍及效力等爭議,如果公投法未就此立法,則制新憲必須從體制外的政治運動出發,形成風潮,再以民意力量改革體制。

  從以上分析,對於二○○六年新憲時間表,何必大驚小怪、過度反應?又何必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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