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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 點 新 聞 /
陳總統:明年大選 辦捍衛主權公投
〔記者范正祥╱綜合報導〕在立法院通過公民投票法、賦予總統經行政院會決議得發動「防禦性公投」的權責後,陳水扁總統昨天首度公開宣示且三度強調,決定在明年三月二十日與總統選舉合併舉行台灣歷史上的第一次公民投票。
陳水扁總統昨天一整天馬不停蹄,分別在台北市、台中市參加地方造勢活動。
陳總統昨天上午九點二十分應邀參加慈佑宮的慶典活動時,首度提及明年三二○將舉行防禦性公投,以捍衛國家的主權,捍衛台灣的安全。
昨天中午十二點,陳總統參加台中市一場挺扁後援會餐會時指稱,台灣遭遇外來威脅是「現在進行式」,國家主權隨時可能被改變,身為總統,他有使命、有職權及義務,捍衛國家主權尊嚴及維護國家安全,他將在明年三月二十日舉行台灣歷史上第一次公民投票,二度揭示須舉辦防禦性公投。
總統昨晚七點二十分參加挺扁造勢活動「醫療界關懷台灣聯誼晚會」,指稱所謂「防禦性公投」,是必須做好「事先的防禦」,不能等中國武力犯台時才來進行公投,等那時就來不及了,第三度強調辦理防禦性公投勢在必行。
陳總統說,公投法第十七條明訂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亦即總統不須經提案、審議委員會就能針對國家危險事項,經由行政院會決議交付公民投票。
陳總統進一步指出,做為一個總統及國家領導者,為了台灣安全,他認為台灣遭遇外來威脅是「現在進行式」,國家主權隨時可能被改變,他有使命、有職權及義務,捍衛國家主權尊嚴及維護國家安全,他公開宣示,明年三月二十日總統大選日,就可以進行公民投票,捍衛國家主權、國家安全。
總統昨晚對於明年三月二十日總統大選進行防禦性公投進一步詮釋說,有些人認為公投法中的第十七條「防禦性公投」永遠用不到,認為這條文如果要用,必須等到中國武力犯台時才能用,但是如果真的這樣,那麼等中國武力犯台時根本就不要進行公民投票,因為真的到那個時候也來不及了。
他說,「防禦性公投」應該思考的,是如何做到讓中國不敢武力犯台,這才是真正捍衛國家的主權,捍衛台灣的安全。明年三月二十日不只要選總統,也要完成歷史性的第一次公民投票。公民投票是普世價值,大家應該珍惜,不應該「軟手軟腳」,很遺憾泛藍陣營還是永遠的慢半拍。
陳總統強調,目前台灣這個偉大的國家,正面臨了外力的威脅,這種外力的威脅是「現在進行式」,隨時可能讓台灣的國家主權在一夕之間被改變,所以很清楚的,既然公投法賦予總統相關的權力,他一定會好好善用,不會讓大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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