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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豈可夾敘夾議!

☉鄭貞銘

 在有關媒體監督的評論中,廣電基金會點出一個新聞學上最基本、最早之無甚高論卻是最重要的論點,那就是新聞報導不宜夾敘夾議。

  眾所周知,新聞應是客觀事實的報導,更是一切評論的基礎;如果新聞報導不客觀,甚至充滿主觀與偏見,則一切評論就毫無價值可言;所以正確與客觀,往往被新聞學家奉為基本的新聞倫理。

  在美國政黨報紙時期,許多報導充滿偏見與政黨利益,因而引起閱聽人的反感;美聯社為糾正此一偏差,同時為使其服務能得到新聞界的普遍認同,乃提倡客觀新聞學。此一傳統,至今仍為新聞學界所普遍接受。

  無奈說來容易、做來難。在無涉政黨或有關自己的利益時,尚能保持一定程度的客觀;若涉及政黨或相關利益,客觀報導不僅成為奢談、甚至夾敘夾議,成了理所當然。

  其實,新聞並非專欄,亦非特寫,更非評論。新聞的氣氛是冷靜的、客觀的,要求正確無誤、完整無缺之事實敘述,其間不容許有假定、推測或評論。它不能反映個人的性格,更不許表達主觀的見解。而夾敘夾議正嚴重違反了這個基本規範。

  新聞報導是深入淺出的寫作風格,而深入淺出乃是以深刻的內容為基礎,否則就成為淺薄。所謂唯有深入才能「淺出」,深入淺出是不容易的。

  學界在評論傳播學泰斗施蘭鎮的成就時,推許他能把嚴肅的傳播理論寫得淺顯、說得動人,使許多青年願意投入此一新學科的研究與探討,正是由於施蘭鎮掌握了此一最高指導原則:深入淺出。

  觀察最近新聞媒體的發展,在科技上或許有不少飛躍的進步,但在基本倫理規範上卻似乎離專業的要求愈來愈遠,每一個執筆者基於各種不同的理由或需求,把專業意理拋諸腦後,將來受傷的或許就是你當年熱中投身的專業。

  新聞記者的訓練萬萬不能捨本逐末。如果把一切技術與科技都學得滾瓜爛熟,而卻把基本的求生之道拋棄了,這還是值得尊敬的第四權嗎?

  (作者鄭貞銘╱文化大學新研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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