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要聞
|
|
|
|
|
|
|
|
|
|
|
|
|
|
社會•體育
|
|
|
|
|
|
|
|
|
|
財經新聞
|
|
|
|
|
|
影視娛樂
|
|
|
|
|
|
生活藝文
|
|
|
|
|
|
|
|
|
|
|
|
|
|
|
|
|
|
自由評論
|
|
|
|
|
|
|
|
|
|
服務專區
|
|
|
|
|
|
|
|
|
首頁
/ 焦 點 新 聞 /
藍軍主導立法 公投範圍緊縮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藍綠陣營昨天上演表決大戰,由於國親具有優勢席次,整個法案內容均由藍軍主導;對於公投事項,法案明定全國性公投適用範圍包括法律之複決、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憲法修正案之複決;另在藍軍開放投票的情況下,由總統發動的「防禦性公投條款」也闖關成功。
至於蔡同榮版的統獨公投條款,在撤案不成後,遭民國親三黨封殺。
由於公投事項的認定,將由公投審議委員會來認定,因此,包括開放賭博的博弈事項以及核四停建等事項,未來是否可能適用公投法,將視其是否符合「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條款」的定義而定。
提案的國親黨鞭李嘉進、周錫瑋指出,所謂的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是指在公投入憲程序未完成前,針對立院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先交由人民公投複決,再循交付任務型國大完成修憲的程序辦理,一旦完成公投入憲,這項條款就是公投入憲後,由公民複決憲法修正案的配套條款。
國民黨立委黃德福指出,這次通過的公投法版本,並不涉及統獨公投的議題,因為有關國旗、國號、領土的變更,必須依修憲程序提出,公投法只是法律位階,「不能處理憲法層次的議題」,這不是創制,只能複決憲法修正案。
至於地方性公投適用事項,法案規定,範圍包括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法案也負面表列出不得適用公投範圍的事項,包括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均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在「防禦性公投條款」方面,法案規定,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處理過程,儘管台聯提案要求刪除防禦性公投條款,而親民黨多數立委也對此一條款有異議,但國親最後還是採開放投票。國民黨立委卓伯源指出,為免選舉時遭民進黨抹黑成反對保衛台灣的條款,所以要讓這項條款過關。
至於公投通過的效力及處理程序,法案明定,有關修憲議題之公民投票,應依憲法修正程序為之;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有關法律、自治條例之複決案,原法律或自治條例於公告之日算至第三日起,失其效力。
法案也規定,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