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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煞奪槍殺警 幹員命喪路邊

〔記者蔡彰盛、黃敦硯╱綜合報導〕新竹市驚傳殺警案,第一分局警備隊警員陳大業,昨晨陳屍在東西向快速道路旁的產業道路,其警用九○手槍被棄於七公尺外的竹叢;警方研判,歹徒搶奪陳大業的警槍,雙方發生拉扯,歹徒奪槍後,陳大業奔逃數公尺,但歹徒追上,槍口抵住他的左胸射擊一槍,彈頭貫穿後背,致他於死。

  警方重建現場認為,陳員可能單身赴約和兇手會面,遭遇後,不知何故起爭執,而發生拉扯、扭打及奪槍,混亂中,有一槍打到地面,在竹叢旁的產業道路上,遺有彈頭、彈殼各一顆,這是現場第一個接觸點。

  此時,警槍可能已落入歹徒之手,陳大業接著逃向泥土路,但遭歹徒追上,朝他左胸開一槍,陳大業應聲倒地斃命;此處是第二個接觸點也是結果點,距第一個接觸點約十公尺。

  陳大業執行深夜勤務時,支開同僚單獨赴會,警方懷疑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殺警案件,但也不排除其他任何可能狀況。

  刑事局初步鑑定發現,陳大業的衣服左胸前,有疑似槍管口的圓圈狀印痕,且有似火藥燒灼痕;研判兇手持槍抵住陳大業的左胸再開槍。

  因警槍距死者約十公尺,警方已排除死者開槍自殺的可能性,確定全案應是他殺命案。

  在陳大業停放的警用機車旁,遺有兩個煙蒂,這顯示他在停車處停留或等候兇手時,抽過兩根煙,另在竹叢處旁尋獲兩根香蒂,則可能是陳大業請熟識的兇手抽,這也是警方研判兇手認識陳的重要關鍵。

  丟棄警槍 卻帶走手機

  值得注意的是,兇手槍殺陳大業後,將警用槍彈丟棄現場,卻將陳大業的手機帶走,可見兇手冷靜老練,企圖阻止警方從手機簡訊或通話紀錄中查出端倪,才有此舉。

  昨晨六時廿七分,台灣銀行新竹分行經理范星南騎自行車,行經現場發現屍體報警;警方訪查,有人在凌晨兩時卅分左右聽見「碰、碰」兩聲槍響,當時還以為發生車禍。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建昌、檢察官陳玉華與法醫和刑事警察局鑑識科長程曉桂等人,赴現場採證,發現陳員左胸擊中一槍,彈頭從正面貫穿胸部,自左背射出,不知去向,迄未尋獲這枚致命彈頭。

  但在陳大業頭旁尋獲一顆彈殼,另在十公尺外,尋獲一顆彈頭和另一顆彈殼,以及檳榔渣、煙蒂等可疑跡證;陳員的警用機車停放泥土路口,車頭上鎖,安全帽掛在照後鏡上。

  尋獲警槍 被擊發兩彈

  下午五時許,距遺體七公尺的竹叢裡,警方尋獲陳大業的警槍及兩個彈匣,其中槍身內的彈匣,被擊發兩顆,故只剩十顆,另一個預備彈匣內,十二發子彈如數都在;警方幾乎確定,兇手持陳大業的警槍擊斃他。

  刑事警察局局長侯友宜昨也到新竹市主持專案會議,並回溯陳大業遇害前的執勤情況。

  警方調查,陳大業前晚十一時至昨天凌晨三時,擔服四小時的便衣埋伏肅竊勤務,前晚十一時之前,自隊部簽出後,領了槍彈、無線電、查抄車牌小電腦,就穿便服外出。

  深夜肅竊勤務是兩人一組,以互相支援,但陳大業卻向同組的鍾姓員警表示「各走各的」,之後就失去蹤影,凌晨三時後,陳員未回隊部,隊部聯絡不到,沒想到凌晨竟傳出噩耗。

  警方認為,若查出陳大業支開同伴,趕赴這場死亡約會的原因,極可能就是破案的關鍵。

   專案小組調查,陳大業曾向友人聲稱要合夥開店做生意,並借款七十五萬元,事後分三期攤還,但友人看法不同,為此事,陳似和某些人不愉快,有可能是導火線。


〔記者黃美珠、黃敦硯╱綜合報導〕新竹地檢署在市立殯儀館解剖陳大業遺體,發現「兩手有疑似防衛性的不明顯擦傷痕」,但「手指沒有火藥反應」;檢方說,目前「任何情況都不排除」。

  跡象顯示,現場擊發兩槍,兩槍應都出自陳大業的警槍;由此研判,尚未尋獲的那一枚「奪命彈頭」,理應也是警槍所射。

  同時,警方認為歹徒的犯案動機非志在奪槍,可能是衝著陳大業而來;但槍殺陳大業,究竟是專案小組傾向可能是陳大業先前的糾紛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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