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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建議 喝酒開車就罰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交通部接連多次修法加重酒後駕車處分,酒後駕車違規件數雖然減少,但酒後駕車重大車禍依然頻傳,死亡人數也有增加趨勢,在高額罰鍰及當場扣車等重罰仍未奏效下,警政署將在今天建議交通部,比照日本實施「帶酒氣駕車」即受罰措施,也就是只要喝酒開車就處罰。

  除了建議增加「帶酒氣駕車」處罰,以酒氣程度處以輕重有別的罰鍰外,警政署也將建議研究酒後駕車同車乘客連帶處分的可行性,希望藉此提醒民眾共同約束酒後駕車的危險行為,既可挽救酒後駕駛者的生命,也可確保自身安全。

  國內近來重大車禍頻傳,包括平交道、大客車、酒後駕車、超速等事故不斷,交通部將於今天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商「交通安全改善及事故防制」,希望各單位能提出具體可行的方案,減少重大車禍的發生。

  交通部自民國九十年起加重酒後駕車處分,將酒後駕車罰鍰由原先的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大幅提高為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刑法也將酒後駕車納入公共危險罪;交通部去年並再度修法加重處分,酒後駕車違規將當場扣車,繳清罰鍰才可領車。

  酒後駕車幾乎年年加重處分,不過根據統計,酒後駕車違規件數雖有下降,但員警沒抓到酒後駕車,不代表酒駕行為消失,因為酒後駕車車禍件數及死亡人數不減反增,尤其是去年九月起實施扣車新制後,今年一到九月的酒後駕車車禍仍成長近一成,死亡人數也多了近七%,重罰似乎未見成效。

  警政署將在今天建議交通部,推動「帶酒氣駕車」即應受罰的制度,比照日本去年新實施更嚴格的措施,只要呼氣檢測出酒精濃度就要處罰,只是可以依據呼氣酒精濃度不同,施以不同程度的處分;如果超過現行門檻、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的酒醉駕車標準,當然要受到較重的處罰。

  此外,曾有民眾投書媒體建議,一併處罰酒後駕車同車乘客,對於這項建議,相關官員分析,民眾大多關注酒後駕車會造成其他車輛或行人死傷,事實上,統計發現酒後駕車自撞事件占一半以上,像撞電線桿或超速翻車,都會造成車上駕駛及乘客的重大死傷,日前在澎湖發生火燒車四死一重傷的車禍,就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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