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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篇/二年級的啦─在台灣 , 我們這樣長大
廟口的露店

文◎鄭清文  圖◎蘇意傑
燈光是夜生活的主角。早期的夜市,多是擺在路邊,或鋪在地上,叫路邊擔仔,也叫露店。
他們大多使用磺火,後來也有人用電池和小電燈泡。更後來,有些聰明的人,就把電線拋上電力公司的輸電線,把電燈泡接上去。

 小時候,我沒有夜市的記憶。那是戰時,也叫「非常時」,物資缺乏,又有燈火管制,沒有夜市存在。
 戰爭一結束,情況就大大改變。禁制太久,好像有許多東西突然從地下冒出,生活也立即活潑起來了。
 我是在鄉下長大,像我出生的農村,三十多年前還沒有電燈,只有一盞燈火微弱的煤油燈,也不敢把燈芯拉長。那時,除了巡田水,或出門捕魚,一般人都很早入睡。
 日出而作,日沒而息,是動物的本能。有了燈火之後,人的惰性也露出來了。人把活動的時間延後了,有些地方,要到八、九點以後才吃晚餐。夜市把生活往後拉長。
 我在小鎮長大,那裡的夜市,規模很小。夜市,很多是在廟前。其實,很多地方,市場也設在廟的附近。廟前,有廣場可利用,也是民眾聚集的地方。
 夜市賣的,多是小吃。炸粿、米粉炒、魚丸湯,也有李仔糖(糖葫蘆)、甜番藷等。有時,也有人擺棋局,或打拳賣膏藥。他們在那裡擺一個獅頭,或立一把大刀。這表示他們是正港的拳頭師,有時他們還會脫掉上衣,露出胸部,再用拳頭擂幾下。
 燈光是夜生活的主角。早期的夜市,多是擺在路邊,或鋪在地上,叫路邊擔仔,也叫露店。他們大多使用磺火(電石燈),後來也有人用電池和小電燈泡。更後來,有些聰明的人,就把電線拋上電力公司的輸電線,把電燈泡接上去。
 拜拜的時候,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小販都集中在廟前的廣場,以及附近的路上。夜市,除了飲食以外,也賣衣服,或日常用品。
 我還記得,戰爭剛結束,天天像拜拜一樣。實際上,也是在拜拜。謝神演戲天天有,每天晚上,燈火輝煌,廟前廣場擠滿著人。有的戲是為了謝平安,有的戲卻是罰日治時代欺負人民的台灣人出錢演出的。
 過了幾個月,這種情況也平靜下來了。
 「吃中秋,面憂憂。」我家開木器店,中秋過後,就要趕暝工。一是年末嫁娶多了,一是天氣涼了,可以多做一點工。
 趕夜工,要做到十點以後,所以要提供點心,最普遍的是一碗煮麵。煮麵比切仔麵多菜多肉,也有好湯頭。我雖然還小,也不是工人,不過可以和父親分半碗麵,就在旁邊等他們收工,不過,多半我會睡著,沒有吃到。
 麵是從麵店叫來的,麵店是在廟附近,卻不屬夜市。小鎮太小,夜市不容易結成。
 以前,廟是民眾集合的中心,人多,廟埕也可以提供較寬闊的場所,容易形成夜市,像台北的龍山寺,新竹的城隍廟,基隆的廟口。
 但是,廟口的場地還是有限,不能容納更多的攤位。台北的圓環是一個很理想的場地,後來向四周擴充,像星狀發展。而我真正接觸的夜市,就是圓環。
 我住小鎮,早期要出入台北市只有一座台北橋,而圓環離我必經的延平北路又不遠。
 圓環最有名的是蚵仔煎、肉丸、肉粽、潤餅、雞捲和蚵仔麵線。吃的,有吃飽的,也有吃巧的。魯肉飯是吃飽的,有人能在味道上講究一下,就可以吃飽和吃巧兼顧了。
 在圓環附近的路邊,有人賣豬肝湯。那時,豬肝比豬肉貴,我們一家人還幾次專程跑去吃豬肝湯。後來知道,內臟對身體不好,就較少吃豬肝了。少吃豬肝還有一個原因。豬肝有粉肝和柴肝。柴肝硬硬的,聽說是患了肝硬化的肝。
 圓環,令人記憶最深的是殺蛇的場面。有人當眾捉蛇,把蛇頭釘在木柱上,或用繩子套住, 然後剖開蛇腹,取出蛇膽,讓顧客生吞,或打散在米酒裡,連酒一起喝下去。蛇膽被挖出,蛇尾還在扭動。這到底屬於文明的哪種層面呢?這種事經過國外的報導,引來了不少譴責,也引來了不少好奇的觀光客。後來,圓環周圍的夜市拆了,打通變成了道路,殺蛇也移到華西街了。除了蛇以外,也有當眾殺鱉,鱉血攪酒生飲,可以補腎養精。不過,也有人因喝鱉血,把寄生蟲一起喝下,致病死亡。
 圓環附近的夜市的拆除,使圓環失去了燈光輝煌,民眾蝟集的一角,也使許多人失去了一些記憶。其實,這也是一種潮流。
 夜市的形成,先是線形。有人在路邊擺個攤位,有點生意,別人也來了。這種較原始的方式,需要較多的空間,有的會妨害交通,有的引起衛生問題,有的還會因爭奪攤位而大打出手。
 集中是一種辦法。像龍山寺,像士林夜市都是集中的結果。夜市,大致是自然形成的。這種人工的集結,有時也會現示出一些結構上的缺點。像士林夜市,臭豆腐和蚵仔煎的攤位就不只十家。有一次,我在士林夜市還看到,新的攤位開張,有人舉牌繞場招商,標示的是攤位的數碼,看來有點像教科書的索引。
 同樣是集中管理,百貨公司的食品街就有較好的規畫,最主要的一點,商品的重要性很少了。食品街是夜市的縮型,不過已是往前推進一步了。
 夜市,是符合大眾的需求,價廉物美,是重點。其實,夜市除了食品以外,也賣衣服及日常用品,也有書攤。我曾經在圓環的夜市,買到一套《尤里西斯》的日譯本。
 這幾十年來,台灣人的生活水準提升很多。食衣住行也更加講究了。大眾化以外,也更懂得重視個別的口味了。同屬夜市層次,在龍山寺的紅豆刨冰,一碗賣三十、五十元的,到了永康街,把刨冰內容改一下,改用芒果,一碗就可賣到八十、一百元了。天氣較熱的時候,顧客還排長龍等候。
 華西街也是夜市,一家餐廳,賣擔仔麵和海產,把重點改換一下,價格可由幾十元變成幾百元。本來是屬於路邊攤的,現在擴充場所,把內部裝修得像皇宮,連碗盤也獨家訂製了。
 夜市漸漸由攤位變成店。現在,一些有特色的餐廳,獨立設立,不必結市,有的設在高樓上,有的還遠離市區,設在海邊或山林中。現在,不少人似乎只求品味,距離和價位都不再是問題。
 因此,有人擔心夜市或許會式微。
 環境的改變,影響到生活方式的消費觀念。但是,人還是多樣的。有人愛平靜,有人愛熱鬧。有人愛高品味、高價位,也有人愛味美價廉。逛夜市,可以讓人溶入人潮中,體驗民眾的歡樂。一般而言,人還是愛熱鬧的動物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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