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綜 合 新 聞
涉性侵害女生 員警投案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涉嫌性侵害十四歲國中女網友並棄職潛逃的台北縣新店警分局警員廖智遠,昨天投案坦承曾與女網友發生性行為,但沒有灌酒、打人、強拍裸照等情事,經移送後,昨晚已裁定收押,縣警局則將在今日召開人評會,通過將廖員記兩大過免職的處分。
廿七歲的廖智遠昨天上午向他服務的新店警分局江陵派出所投案,隨即送往桃園縣大溪警分局慈湖分駐所接受偵訊。警方說,廖智遠一月下旬在網路聊天室認識被害少女,三月一日凌晨,兩人相約到六福村遊玩,開車途經石門水庫附近時,廖某下車買了一部即可拍相機。
廖智遠供稱,他提議到汽車旅館休息,並發生性行為,至於少女指控廖智遠邀她上賓館未果,便駕車將她帶往復興鄉山區強灌烈酒後加以性侵害,還將她帶往賓館強拍裸照等,廖智遠則一概否認。但廖智遠說,少女事後向他索款一百五十萬元。
此外,台北市大同警分局的吳姓警員,涉嫌在網站討論區裡留言援交,前天深夜被台北縣中和警分局以釣魚方式誘出逮捕。台北市警大同分局表示,交通分隊吳姓員警因涉上網援交,被中和分局「釣中」時間,應是值勤時間蹺班。分局已召開人評會決議記二小過作懲處。
接受招待喝花酒 三法官移送監院
〔記者鮑建信、張琦珍╱綜合報導〕高雄地院前庭長趙家光、法官李怡諄接受招待喝花酒風波,院方昨天召開自律委員會,認為趙事先知情,有損司法形象,建議懲處記過二次,李怡諄中途受邀,事先不知道,情節較輕,申誡二次。
司法院昨天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將趙家光等三人移送監察院審查,其中趙家光將先予停職。
高雄地院表示,去年九月十六日晚上趙家光在高雄市「蟳之屋」餐廳,宴請即將退休法官陳信伍後,應對方邀請到鳳山市陳姓友人住處敘舊,陳信伍並通知趙姓友人安排三名小姐一同前往助興,趙家光明知是酒店小姐,卻未加以拒絕,有損司法形象,依自律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予以最嚴厲處分,建議司法院記過二次。
李怡諄當天並未與會,但因陳信伍是他的指導老師,趙家光曾為其庭長,當晚在陳邀請下前往敘舊,抵達後發現情況不對,卻礙於人情並未離開,情節輕微,建請予以申誡二次。
據了解,陳姓友人住處樓下是遊藝場,陳可能是負責人;另趙姓男子曾於去年十、十一月間,涉嫌一件製造安毒案,檢調辦案人員共查扣成品和半成品二、三百公斤,檢方並限制趙出境,起訴後求處無期徒刑。
趙家光現為高雄高分院刑庭法官,司法官廿九期榜首,並以第二名結業;李怡諄為司法官卅七期,目前為候補法官;陳信伍考取司法官前,曾在警界服務多年,去年底已服務滿廿五年,辦理退休轉任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