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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禁菸公約 近170國簽署

〔編譯張沛元╱綜合日內瓦一日外電報導〕世界衛生組織(WHO)將近一百七十個會員國一日在瑞士日內瓦通過具有歷史意義的全球歷來第一份國際反菸條約,將對香菸廣告訂定更嚴苛的規定,並承諾增加菸稅,希望藉此大幅減少菸害造成的死亡人數。不過,美國與德國並不支持部分條約內容。

  經過在閉幕會議中長達十八小時的馬拉松討論,這項由世衛組織在一九九九年所提出的「香菸管制架構條約」,一日獲得與會的一百七十一國中的一百六十九國的背書(總會員國為一百九十二國),結束各會員國過去兩週來的激烈磋商。

  這項以遏止菸害死亡人數為宗旨的條約,將在世衛組織於五月間召開的年會中提出與正式過關。「香菸管制架構條約」只需要獲得四十個世衛組織會員國批准便可生效。

  該條約的打擊菸害措施包括各國根據憲法或憲法原則在五年內全面禁止菸商打廣告、宣傳與贊助、打擊香菸走私,到禁止對未成年人販售香菸等;無法根據憲法對菸商加諸禁打廣告限制的國家,可尋求限制香菸廣告。此外,條約中也針對香菸外盒的健康警語訂定標準,以及禁止在標籤中使用「欺騙性」字眼。

  不過,條約並未明令禁用「淡菸」與「低焦油」等誤導民眾認為這種香菸對健康較無害的字眼。

  世衛組織表示,全球每年死於癌症、心血管疾病以及其他與吸菸有關症狀的人數,從一九九九年該條約首度被提出時的四百萬人,目前已增為四百九十萬人;到了二○二○年,預估死於菸害人數將增至一千萬人,其中七成來自發開中國家。

  「香菸管制架構條約」之所以在被提出兩年多後才獲得通過,主要是因為菸業興盛的國家,特別是美國,反對禁止菸商打廣告的條款,理由是此舉牴觸美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該條約最後因而附加但書,表示若無法全面禁止,可改尋求「限制」香菸廣告。儘管有此妥協,世衛組織仍視「香菸管制架構條約」為維護全球公共健康上的一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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