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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由 廣 場
電影票等於選票?
☉徐佳青
報紙登出「市議員可以免費看電影?」「市議員以為拿電影票可以換選票?」作為市議員的我,完全不能理解為何會有此種想法,到底真相為何?文化局官員表示第五屆台北電影節民眾一票難求,但台北市議員卻「突然」被發現有特權,可以免費索票?這特權不大不小,但正好成為一個「議會花絮」,然後索票的議員被戴上「喜歡用特權」、「過度關心、干預文化事務」的大帽子。
實情是如何呢?兩週前台北市文化局官員熱心地在議員研究室間穿梭詢問,是不是議員有興趣參與第五屆台北電影節,每一場議員可有兩張票!而厚厚一本電影節影片簡介,還沒有時間看完以做適當的選取,索票的截止日期就到了。於是,文化局官員又熱心建議,為了作業方便,乾脆全部索取,後來卻到電影節開幕前才隨便丟幾張票給市議員。現卻出現「索取免費電影票不手軟」、「以為電影票可以轉換成選票」的說法,甚至說議員姓名需要被保密。
身為市議員,監督市政是我的職責,其中當然包含各項文化活動,但為什麼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主辦的「台北電影節」一方面希望議員關心參與,另一方面卻又以此說法醜化議員?更何況電影節所使用的經費是納稅義務人的稅金,議員本就應該監督了解。如果文化局希望議員只關心不參與,或公關票本來量就不足,應可在事先告知或向議員解釋,議員必可諒解,也不會因此硬要為難官員。但是官員有特權的心態在先,想以此和議員做關係,而非真正希望議員去了解關心,這樣的心態可議,還反過來抱怨民意代表喜歡使用特權,認為台北市議員可以憑人際關係當選,只靠送免費的電影票,不必認真問政就可以連任。這樣的官員,不知道是小看了市議員,還是台北市的市民?(作者徐佳青╱台北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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