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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業何能再外移中國?
中國內部所得分配不平均的情況極為嚴重,農村尤其貧窮。這種現象極可能造成社會的動亂,所以中國最近的政策特別強調發展農業。由台灣叛逃到中國,目前在中國擔任經濟學教授的林毅夫,異想天開,主張台灣的農業生產應移到中國去,如此不僅中國的農業可獲得生產技術,而台灣的經濟也才能往服務業發展。林毅夫為了效忠中國,為中國的利益說話固無可厚非,但若站在純客觀的立場或站在台灣整體利益的考量,他的說法則是極錯誤甚且是誤導台灣人民的謬論。
他說,台灣某些農業技術比較先進,不少台灣農民已在中國租地經營農場,規模很大,成效很高,因此台灣農民可考慮到中國種地,兩岸可加強農業技術的合作。我國的農業確實有一些獨到的技術,其中有些技術也確實值得拿到海外去投資擴大生產。例如我國在蘭花品種上的某些專利,其中包括育種和栽培的技術,不妨轉移到外國去利用當地適當的氣候及較低的生產成本以擴大生產,並降低與市場間的運輸成本和貿易障礙。事實上,我們也已在進行這一類的國際投資。
然而有很多農業技術並無專利權的保護,沒有專利權保護的農業,就好像某些外移的產業,固然一時可以得到某些利益,但無須多久當地人就能把技術學走,我們的投資利益就無法繼續下去。中國的智慧財產權迄未被尊重,即使擁有專利的產品,投資的利益也很難維持長久。以往到中國投資的許多輕工業產品,目前已受到當地企業極大的威脅。至於技術更容易學習,專利權更難認定,同時投資規模也可能較小的農業,要靠技術長期維持到中國投資的利益,實在相當困難。
尤有進者,即使有些投資者得到利潤,他們雇用的當然是當地的農民,他們能為台灣農民創造的就業機會幾乎是零。而有些農產品國際市場相當有限,像鰻魚和蝦只有日本一個主要市場,因此在有些廠商到開發中國家投資,利用其低成本大量生產之後,就搶走了台灣產品的市場,進而造成台灣農業生產的減少及農民失業的增加。有些農產品也可能因為某些廠商到中國投資後,技術被學去而自行大量生產,因此我們可能得不到任何利益,而全國農民已受到嚴重的傷害。
林毅夫說,台灣輕工業到中國投資創造了第二春,那些產業當時若不轉移到中國,台灣的輕工業現在可能都已經死了,而台灣的農業亦復如此。這種說法是極不正確的。台灣的輕工業或勞力密集產業到中國投資之後,許多中上游產業被迫跟著去投資,甚至研發活動也被迫跟去。由於研究發展要和生產部門密切配合或互動,因此生產走了,研發也留不住,農業也是這樣。輕工業到中國投資的經驗根本不是像林毅夫所說那樣,反而證明農業到中國生產也是死路一條。不少早期到中國投資之製造業,一旦技術被學走,就把你拋在一邊,以致投資者及前往工作的台灣員工,都因失業而變成所謂「台流」。製造業的技術比農業至少還可以多一些機密,而農業技術一看就會,豈不是「以肉飼虎」嗎?
至於林毅夫所說,台灣農民到中國發展其實也還是屬於台灣的農業之說法,完全是政客在玩弄文字、耍嘴皮。在中國生產的農業怎會是台灣的農業?試想,它的員工百分之百是中國的農民而非台灣的農民,而台灣的農技幫助中國所生產農產品的利潤也是中國的而不是台灣的,當台灣遭遇敵人的戰火或封鎖時,它的供應是在敵人那邊,也無助於我們的糧食安全。把這種農業稱為台灣的農業,簡直如白日夢囈。
更不可思議的,則是認為台灣農業生產技術移轉到中國後,台灣經濟才能轉往第三產業(即服務業)發展的說法,這那裡像是一位經濟學者的談話?以前曾有人主張勞力密集產業外移可以促進服務業發展,是因為當時勞工嚴重不足,勞力密集產業外移可能讓服務業得到較多人力的挹注。但目前我國產業已外移太多,失業率高漲,因此產業外移對服務業的發展已毫無助益,甚至事實上已因相關產業減少,而使服務業更難以發展。如果農業生產再外移,造成大量農民的失業,這些失業者由於其專長及年齡的限制,也極不可能成為都市中服務業的人力來源。農民能轉任的服務業只限於和農業有關的行業,例如生態保育、農漁業休閒活動、農村民宿,甚至農村之老人安養或照顧服務等。事實上政府已積極在推動這類產業的發展,並已產生了一些成效。但這類服務業都必須和農業生產相結合。因此說要把農業生產移到中國以便台灣發展服務業,乃是一派胡言。
我們當然不能依靠將農業移到中國而使台灣經濟升級。多年前我們的勞力密集產業就是為了一時低成本的利益而大量移到中國,結果錯失了在國內努力升級的時機。如今我們雖曾為民生工業產品最主要的生產國,但卻未能像法國和義大利那樣生產高級的民生工業品。我國農業技術甚高,切勿再為低成本而忘了升級。
林毅夫畢竟已是中國的官員,必須為中國講話。但我們必須客觀地指出他主張之謬誤所在,以免國人被誤導。我們更要嚴正指出,國內有不少人士和媒體,常用這樣似是而非的主張來誤導人民,卻又不願像林毅夫那樣明目張膽的叛逃,反而繼續留在國內佔用各種名位和資源,這些人所產生的禍患與林毅夫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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