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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什麼冤?
◎胡文輝
很久以前,有一個劍客以為天下無敵,自封為「天下第三劍」,他說,天下第一劍已死,第二劍還沒出生! 最近,不少涉嫌弊案或刑案的人,人人認為受冤無人能比,但卻也只能自稱為「天下第三冤」,因為天下第一冤、第二冤,已分別被指稱遭政治迫害的宋楚瑜、劉泰英自喊自封。
不過,正如前述天下第三劍故事,名列第一、第二的,不是已逝就是還未出生,冤枉、迫害恐怕都是子虛烏有,而只是他們的自憐自哀的想像,及藉喊冤自我保護的手段。
劉泰英與宋楚瑜,是不同的人,「此人」不能類比「彼人」;劉所涉新瑞都等十多項弊案,與宋所涉興票案,案情不同,「此案」也不宜類比「彼案」。
不過,從劉、宋兩人都大小聲的喊冤叫屈來看,還是可以拿來略做比較,第一,兩人都曾經權傾一時,宋在政壇呼風喚雨,劉則在政商界喊水會結凍,他們那時都依恃國民黨權力結構,目前所涉案子都與當時的地位及個人作為有關。
第二,他們現在都喊冤,對所涉司法案件,卻指控是政治迫害,目前這些案子都在司法程序進行中,不宜妄加評論;但是,換個角度、拉到平民社會來看,如果一個無權無勢的平凡百姓,做了他們所做的事,錢的數額則因能力不及,只有他們案子的千百分之一,會不會被司法偵辦?答案是當然要辦,老百姓既然要辦,那他們豈可免責,還有何資格先喊冤?
冤不冤,且讓司法判定!不是先喊先贏,更不是大聲就贏!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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