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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體嬰
難以割捨的另一半
因為產檢觀念的普及,在妊娠第十二週即可診斷出連體,並決定是否終止妊娠,所以國內近年來已很少發生連體嬰的情形。
文◎徐弘治
 一對伊朗籍的頭部連體姊妹日前於新加坡接受分割手術失敗;花蓮慈濟醫院近日則首度成功地分割了一對來自菲律賓的胸腹相連女娃。

  連體嬰是一對單卵性單羊膜腔的雙胞胎,其身體的某部份在構造上相連,在子宮內的胎兒發育成長期間都連在一起而不分開。
單卵性雙胞胎在其胚胎發育時期,根據其分裂為二的時機,可以將單卵性雙胞胎歸類為以下四種:
1.受精卵演化而成的配子,如果在受精後的頭四天內分裂,也就是在絨毛膜分化開始之前分裂,則最後會形成雙絨毛膜、雙羊膜的雙胞胎。

2.如果配子在受精後的四到八天內分裂的話,也就是在絨毛膜已分化,但羊膜尚未分化之前分裂,則形成單絨毛膜、雙羊膜的雙胞胎,這是最常見的單卵性雙胞胎,約佔七十五%。

3.如果配子的分裂發生在受精八天以後,也就是在羊膜分化及在子宮著床以後,則形成單卵性、單羊膜腔雙胞胎。

4.如果胚胎盤在受精第十三天以後才分裂,已經來不及完全分裂為二,結果會出現不完全分裂而形成連體嬰。
 連體嬰的發生率極少,約五萬到十萬個新生兒才有一個,近年來隨著產前檢查觀念的普及,加上普遍使用超音波來作產前輔助診斷,一發現懷有畸胎或連體嬰,依優生保健法,產婦及其家屬常會選擇中止懷孕,不會等到足月生下連體嬰,因此國內已少有連體嬰。約二年前,筆者曾診斷過一對胸部連體嬰,於妊娠十二週時藉催生、自然分娩來中止妊娠,後來該產婦也再生下一個正常的女嬰。根據文獻的記載,連體雙胞胎的出現,是偶發的,產婦在其以後的懷孕,並不會增加復發的機會。
 連體嬰在接受分割手術後的存活情形與預後,與其出生時軀體相連的部位、嚴重程度,是否併有其他的畸形,有著密切的關係。
 連體嬰大概可分為下列幾種較常見的形態:1.胸部連體嬰;2.臍部或劍突部連體嬰;3.臀部連體嬰;4.坐骨連體嬰;5.頭部連體嬰。較少見雙頭畸胎,或兩個頭共有一個身體等。
 利用超音波檢查,在妊娠十二週左右即可診斷出連體嬰,妊娠十八到二十週時,可藉超音波仔細檢查其共有的器官或其他並存的構造異常。可再利用3D立體超音波、電腦斷層、核磁共振的產前檢查配合出生後的連體嬰檢查,可以做好分割手術前的評估。
連體雙胞胎的分娩宜採剖腹產,以免引起難產,最好轉到醫學中心去,以利後續的分割手術。
 若連體太複雜而無法分割,則產後不作分割手術;若可以分割,選在產後二至四個月實施,成功率較高;若連體嬰有一個死亡或情況不佳時,可能危及倖存的一個,則需實施緊急分割手術。整個醫療團隊成員若能事先經過分割手術的多次模擬演練與周詳的評估,則分割手術的成功率可以高達八十%。
(本文作者為台安醫院婦產科教學主任暨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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