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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興票案 侵占就是侵占
〔記者田世昊、李欣芳╱台北報導〕國民黨昨天對「興票案」發表聲明,對仍在台北地院提存所的新台幣兩億餘元,國民黨指此款項係前主席李登輝以本黨主席身分委託宋楚瑜,為國民黨黨政運作及照顧本黨故主席蔣經國遺眷等特殊用途,屬國民黨所有,國民黨將函請李登輝出具委任狀,同意由國民黨領回。
對於國民黨的舉措,前總統、國民黨主席李登輝相當不以為然地表示,他不可能出具委任狀,同意由國民黨領回這筆錢,李登輝認為,侵占就是侵占,這是不能改變的事實,不會因為事後某些人的勾串而變成合法。
李登輝並罕見地透過其辦公室發表兩點聲明:一、侵占就是侵占,不會因為事後某些人的勾串而變成合法;二、興票案的司法程序尚未終了,應尊重司法,依照司法程序辦理。
國民黨前秘書長宋楚瑜於三年前曾將秘書長專戶餘額二億四千八百三十八萬零八十九元提存於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昨天在記者會指出,此款項是李登輝以黨主席身分委託宋楚瑜為國民黨黨政運作及照顧故主席蔣經國遺眷等用途,自屬國民黨所有,應歸還國民黨,但因提存書中所載明之受取人為「李登輝」,致使國民黨無法依提存書記載領取提存物。
他表示,宋楚瑜雖曾致函提存所提出修正,但未獲准,國民黨在律師建議下,將由專人送函給李前主席,向李前主席委婉說明,希望李前主席能出具委任狀,同意由國民黨領回,如果李登輝不同意,國民黨會與律師做進一步研究。
張哲琛表示,提存書雖在受取人的附帶條件中表明,受取人須具有國民黨黨主席身分,但受取人一欄中僅註明為「李登輝先生」,未表明李登輝當時任國民黨主席的身分,且在提存原因中,表達是為了終止與李登輝間的委任關係,而法院所認定的標準是以受取人、即李登輝為準,其餘僅是附帶條件。
李登輝昨日回三芝老家掃墓,並無公開行程,他在獲悉張哲琛就興票案發表的聲明及相關談話後,隨即指示其辦公室發表兩點聲明。被詢及國民黨將函請李登輝出具委任狀,同意由國民黨領回興票案的二點四億元,據轉述,李登輝說:「不可能嘛!」他原本表示,讓國民黨主席連戰去領就好,不過他稍後表示,這是老百姓的錢,還給國家難道不好?由於興票案仍在司法審理階段,李登輝因此不願多談,他說,「大家問我沒用,去問連戰。」
近李人士表示,國民黨宣布與宋楚瑜的誤會告一段落,不再追究興票案,完全是政治考量,這是為了國親總統大選的合作,但國民黨以前說人家侵占,現在又說不是,其目的很清楚,就司法而言,此案仍在偵查,又不是告訴乃論罪,豈可國民黨說不聲請再議就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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